独家访问:与“杀人恶魔”邱兴华对话实录
一夜之间残杀10人不留活口,又在第二天从容移尸的邱兴华是怎么变成“恶魔”的?记者通过一审前后对邱兴华的采访整理出与他的对话实录,希望能为研究人士提供参考。 有心理专家分析这些对话认为,邱兴华犯罪有情、仇、报复社会等综合因素,这种心理的成因是他几乎不与人交流,导致性格狂燥,心理不健康。
问:当晚道观里和你有过节的就是一两个人,你为什么杀那么多人?
邱兴华:当晚我杀熊万成之前把其他人的房门都打开了,这样他们听到我杀人的声音就可以跑掉,但是他们一个都没有跑,听到声音的人起来和我搏斗,那个小孩我本想放他一条生路,但他和我搏斗,我只有把他也杀了。(按:邱兴华的这个说法不能得到办案民警的认可。据介绍,当晚邱兴华杀人速度非常快,总共时间可能30分钟左右。他把人杀死之后也许感到害怕,到铁瓦殿外去透气。他回来时发现那个孩子和他爸爸没有死,他们爬到了门口,邱兴华又拿起一只木棒将他们打死。)
问:别人认为你心理素质很好,杀人很冷静,但我认为你心理承受能力很差,你怎么看?
邱兴华(脸变得通红):我杀了人再做狼狈不堪的样子会影响我的形象,所以要杀就狠一点。我不想杀了那个12岁的孩子,杀他的时候我哭了,因为我的儿子和他年纪差不多。
问:在审判中,人们看到你甚至会露出笑容,你怎么解释你的笑呢?后来,你在拿走庙主的钱后,还在一个硬皮日记本上把钱的面额分别作了记录,将笔记本放在庙上正殿南面的矮墙上。你为什么这么做?
邱兴华:我是笑过。笑是因为熊万成死在我的刀下罪有应得。我在法庭上看到死了的熊万成被我砍的那个样子的照片,觉得很欣慰,直到现在我还觉得高兴。我看到熊万成肝脏被挖出来,感到高兴。但其他的人还是不该杀。写借条是因为这是功德款,所以我要记个帐,我不能胡拿人家的钱。但骗来的钱我也可以拿来用。这个庙我还要烧了,他们不能再拿这个当招牌,不能再骗别人。
问:一审判了死刑你有没有思想准备?
邱兴华:对死我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怕。受害人认为我冷血,我不承认我是一个冷血动物。我给别人、社会、包括我自己带来了不可用语言表达的痛苦,但这个世上没有后悔药,我现在只有让大家把我作为反面教材。我要告诉人们有什么事情向上反映,并且自强不息。
问:你杀人是为了男人的尊严还是为了仇恨?你认为一个人的尊严和仇恨比10条命还重要吗?为什么?
邱兴华:为了尊严。我觉得尊严更重要。人格代价比10条生命重要,就是人要有名才能活、树要没有皮就不能活的道理。
问:杀了人,你的人格自尊就保住了吗?为什么你一定要就一审判词中的杀人动机进行上诉?
邱兴华:杀了人,我的人格自尊也没有保住。因为我还是失败了。我上诉,一个是想不通说我好逸恶劳,我最想不通、最反感的是说我在本地有小偷小摸的行为。我感到侮辱了我的人格,所以我提出上诉。我并不是这样的人。我从小就不是一个好逸恶劳的人,小偷小摸的行为我没有过。最后逃亡中抢人家钱,但那不是偷。
问:现在,你对被杀的道长还有没有恨?
邱兴华:对被杀的道长肯定还有仇恨。因为他是使我犯罪的人,这个客观事实改变不了。他在大庙里面当着我的面欺侮我的妻子,具体是摸我妻子的腰部,我亲眼看见了,我媳妇没有反抗。她要是有反抗的表现,我就不会在山下打她、搜她身。那个人很结实,五大三粗,从模样来说胜过我很多倍。我妻子就喜欢这样的男人。
问:对被杀的其他人是什么心情?现在来看,你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除了杀人,还有没有其他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邱兴华:我现在心情可以说是一种不安的心理。如果他们不在场,他们都不会死。(沉默)因为他们要是都走开了就不会发生。比如我是个行刑者,我要执行什么任务,你扰乱了我的法场,我就应该杀你。
问:现在想起来,你一生中最值得骄傲的是什么事?最悔恨的是什么事?
邱兴华:我一生最值得骄傲的好象没有。我杀了11个人,没有什么骄傲的,不应该骄傲。有人说我也没有表现出悔恨的样子,因为我很仇恨啊。仇恨熊万成和以前跟我有仇的人。现在你说的骄傲的事,我已经找到了。就是我在回乡后,前面有个山,左右都有崖,从来没有把水引到家里来。我出资,办成了,大约有50个人受益,现在这个水管还在。我最悔恨的是现在,就是杀人以后。
问:有人用“杀人恶魔”形容你,你怎么看待这个称呼?你自己怎么形容自己?
邱兴华:“杀人恶魔”这个词,用到我身上一点也不合适。我认为我就是在自己的意气之下,犯下了这么大的错误。我来形容我自己,要是我有一个好爸爸,也有一个好妈妈,再加上一个好妻子,我就是社会上的一个佼佼者,很完美的人。我很自信。别人认为我冷漠、凶残,我理解,因为事实摆在那里。从自己来说,我认为我自己还是缺乏社会的交流。没有交到很好的比我知识高的人。
问:有人说你杀人后蘸着鸡血墙上留字是模仿梁山好汉,是这样吗?
邱兴华:我当时想,这个地方作为一个寺庙,就应该是一个文明的单位,绝对不是嫖娼的地方,所以我写奸夫淫妇该杀。以前没有看过水浒传,在电视里看过。不是模仿武松那些好汉。当时我署名邱金发,我在租住地就用这个名字。我实际上就不准备再活下去了。
问:贫穷、欺侮、惩罚,这三个当中你最不能容忍哪个?
邱兴华:贫穷我能容忍,欺侮我不能容忍,惩罚我打骂我要看什么事。欺侮是我最受不了的。
问:你认为自己到底信仰不信仰神?如果信,你对你所信的神是怎么理解的?
邱兴华:我不迷信,我不信神。要信的话我怎么会烧庙,我去是因为我妻子要去。我认为不信神是正确的。
问:你在过去7年里搬了11次家5个地方。结果是,越搬越穷,越穷越搬,还得罪了很多人。你认为是什么导致了你的日子不如别人?
邱兴华:实际上也不是得罪了一大片人,我居住周围的人对我评价也不错。因为我什么事都是一是一,二是二,应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日子不如别人,原因是安居才能乐业,我没有安居怎么乐业?另外家里包括我的妻子,对家的料理欠妥。
问:从与你的交谈中我感觉你还是很直率的,但为什么你交不到朋友呢?
邱兴华:我们那个地方没有我看得起的人,也没有名人。我很少和社会上的普通人交往,我看不起他们,因为他们都巴结我。
问:在你看来,这个社会对你公正吗?你怎么看待和评价这个社会?
邱兴华:我认为这个社会比较公正。但社会的道德还是存在问题。比如说第三者在中国造成了很严重的结果。有人说我把性看得太严重了,我认为不对。有些地方开放,我认为这是不道德的。
问:在拘留所这么多天,经历了审判后,你感到自己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邱兴华:我觉得我的精神比较稳定了,包括在生活上得到看守所无微不至的照顾,我觉得政府还是人民的政府。所以我要直起我的身子,写我的书,教育后人,警示社会。
问:你对社会、对孩子还有什么要说的?
邱兴华:我要调整心态,写书。给儿子也写信了,要他好好学习,好好做人,我不说给我报仇的话了。这种惨案,对社会对自己都没有好处。(完)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