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出台
【导语】
眼下又快到年底商场销售旺季了,我们注意到,一些商场在搞促销活动时,经常会在顾客购买商品时,附带赠送一定的赠品,这也成为吸引顾客的一种手段,为规范这类行为,不久前国家出台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那么一段时间过去了,现在的实施效果如何呢?
【正文】
不久前,北京的一家大型家电卖场打出广告:顾客只要购买空调,商家就赠送精美刀具,正打算买空调的刘先生于是就在这家商场买了一台。
【同期】北京市民 刘先生
觉得外观看着还不错 因为是赠品嘛 直接拿回家了 觉得还挺好 一用才觉得不行的 特别软 弯把儿 只用了一次就没再用 扔这了 成一摆设 差得太远了 这根本不能叫刀 切豆腐专用
【正文】
记者注意到,这个赠送的标明所谓“精品”的刀具实际上是一组既无商标、又无厂址和说明书的“三无产品”。
【同期】北京市民 刘先生
精品刀具 这就是精品 这公司的精品就是这么定义的
【正文】
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发现,有着同样遭遇的远不止刘先生一人,现在不少商家宣称的所谓赠品,大多是市场上很难见到的一些杂牌子和“三无产品”,某家电卖场的廉先生向记者披露了其中的奥秘。
【同期】某家电卖场店长 廉学东
商场 商家会拿出不合格的产品作为赠品 提供给消费者 迎合了消费者的消费心理 这个产品可能不是质量特别好的 小厂家出的 没有三保的或者是返修的 不好卖的等等
【正文】
廉先生的说法得到了一位业内人士的印证。
【同期】 业内人士 王先生
某一个店做一个活动 买一款微波炉赠品是德国双人的刀具 价值1999元 我们去小商品批发市场买了一百套回来 价格非常非常低廉 什么都没有 仿冒品 非常像双人 顾客问我们为什么 跟你们报纸广告的不一样 我们只能解释 这是分厂做的
【正文】
在调查中记者还发现,除了在赠品质量上以次充好外,一些商家还虚抬赠品价格,以赠品的名义进行捆绑销售。比如这家卖场宣称购买42寸液晶电视送家庭影院,并标明家庭影院价值为1980元,但记者走访多家卖场发现,这个作为赠品的家庭影院市场售价仅为一千元上下。而购买这台37寸的液晶电视赠送的价值498元的美的电暖器,经调查发现它的市场售价也不到四百元。
而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记者还发现,一些商家还作出规定:凡是顾客获得的赠品,都不能享受与正常销售商品同等的售后服务,而且针对正常销售商品的一些免费服务项目,到了赠品就变成了顾客自费。
【同期】促销商家
所有机器的配送安装费用由顾客自理 所有机器的配送安装费用由顾客自理
【正文】
(字版)国家新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时,对赠品、特价商品等促销商品不得降低其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赠品应当符合人身、财产安全要求。如果存在上述问题,消费者可以向商务、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举报,情况属实,最高将对商家处于三万元以内的处罚。不过有关专家指出,新办法的出台虽然对商家的促销活动设置了红绿灯,但由于处罚力度有限,执法取证困难,规则的遵守,很大程度还只能依赖于商家的自律。加上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这些都使得办法出台后,此类问题依然屡禁不绝。
【同期】(电话采访)商务部商品流通研究所 主任 张玉玲
举证太难 维权成本太高 我不会为了一个奖品就去上工商 商务部门投诉 所以往往导致消费者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 也没有自觉主动的拿起有关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字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对促销商品(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不得降低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促销商品应当符合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零售商在促销活动中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无生产厂家、无厂家地址的商品。 (责任编辑:李培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