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行凶 准新郎倒在执法路上》追踪
交通厅;我省又一起稽查员殉职悲剧
交通行政执法环境“越来越差”
悲剧引发对“追击执法”的反思
交通稽查人员追踪一辆欠费货车10多公里,结果在一段颠簸公路引发连续悲剧:车速快而失控的货车飞落下钢架,两名无辜过路群众被砸伤,货车司机将执法的稽查员捅成一死一伤!前日下午发生在青白江区的这起罕见的稽查员被杀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关注,
此事也引起了稽征主管部门——省交通厅的高度重视。 昨日,省交通厅副厅长郑勇赶到青白江,看望和慰问了死者家属和伤者。省交通厅稽征局一位领导透露,这已是我省发生的第二起交通稽查人员因公殉职事件。
最新进展
成都稽征处通报“12·12”事件
昨日,成都稽征处给成都市交委汇报了事件的情况。通报中称,青白江区稽征所正式职工向泉队长带队正常执法,电子眼查获车牌号川AT7692微货从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欠养路费19个月,按规定,该车欠养路费和滞纳金近14000元。稽查员对该车进行跟踪达15公里,在永红村路段,逃逸车上的铁架从车厢上飞落,砸伤过路群众,逃逸车冲到了路边菜地。随后,车主便恼羞成怒,从车上冲下来,踢烂了稽查车辆的左前车窗玻璃。
于是,稽查人员立即下车进行制止,稽查员三人想把车主控制住,两人把住他的手,一人从后面把他抱住,抱住右手的是唐建武,左手是赖鹏武(昨日本报音为赖新武),后面是肖军,此时是前日下午4点。车主趁稽查人员毫无防备时,突然抽出尖刀捅刺唐和赖两人,其他稽查人员随后赶到,将其制服。同时有人向110报了警,并火速将伤者送往青白江区医院抢救,唐建武随后在下午4点15分因公殉职。
副厅长肯定其为“一名合格的稽征员”
昨日下午,省交通厅副厅长郑勇和省稽征局、青白江区的主要分管领导赶到殡仪馆,在殡仪馆内,数百个花圈放在灵堂门外,陆续还有一些单位赶来吊唁,灵堂门口,“秉公执法壮烈牺牲
稽征英雄浩气长存”肃穆对列,悲痛欲绝的家属每见到一位赶来吊唁的亲友,现场就陷入一片痛哭,与低沉的哀乐寄托着对唐建武的悼念。
“唐建武同志为了稽查事业献出了自己年仅27岁的生命,他是在稽查执法时因公殉职的,他是一名合格的稽征员,感谢你们为稽查事业培养了一名好儿子!”郑厅长握住唐建武父母的手,希望他们节哀保重,随后,他向唐建武的遗体鞠躬。此时,灵堂内所有家属哭成一片,另在场的每一位人听了都忍不住落泪。
伤者稳定:稽查员被刺伤心脏
随后,郑副厅长等人赶到青白江区医院,分别看望了稽征员赖鹏武和受伤太婆,并送去了慰问金。记者赶到外一科,受伤的太婆陈素芳已经对说话有所反应,但还是非常虚弱,“今天早上她终于开口说话了,第一句就是说她浑身好痛。”陈素芳的儿子郑福刚对记者说。据医生讲,他们对陈进行了进一步检查,除头顶颅部受伤外,颈椎、环椎已裂开两个小口,昨日傍晚,他们请来了华西医院专家进行了会诊,目前还在观察中,情况还不能说很乐观,“毕竟婆婆已经70多岁了,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而受伤稽查员赖鹏武比昨日有所好转,还未脱离生命危险。一位医生透露,赖被钝器刺伤了心脏,心脏上被弄伤一个长达5厘米的创口,要不是抢救及时,肯定也没希望了。
警方:几天后对外公布案情
行凶后,货车司机被110巡警挡获,记者了解到,青白江区公安分局成立了专案组,刑警大队派精干警力介入稽征员被杀案进行调查。
记者了解到,川AT7692登记车主名为吴桂芳,住金牛区铁路新村,但行凶司机是一名年轻男子,记者初步获知其叫曾伟红,稽查车是否一路追撵他货车?冲下田埂后,稽查员有没有对他进行围打?他在什么情形下、从哪儿拿来的凶器对两名稽查员怒捅?记者几经努力想采访这位直接当事人,但警方以案情还未结案、正在补充侦查为由拒绝任何采访,分局政治处警官告诉记者,目前该司机已被送到青白江看守所,由于案情影响面大,刑侦人员正在全力调查,但相信几天后案情会有结论,会通过媒体对外公布。
稽征局:代价太沉重了!
“我们的交通稽征工作越来越难,这次又发生稽查员被杀的事件,真的是代价太沉重了!”省稽征局办公室徐主任提及此事时神情凝重。徐主任说,这已经是我省发生的第二起稽征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被杀致死的悲剧,并非昨日成都某报称的“四川省首例”,前年,攀枝花曾发生过类似惨剧,稽查人员在执法时,涉嫌欠费车辆直接开车撞向稽查人员,导致其因公殉职。
执法环境越来越差,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遭到漫骂、殴打,几乎是常有的事。徐主任告诉记者,目前,交通行政执法面临尴尬境地,稽征环境恶劣,车主构成复杂,全省在执法一线的稽查人员仅有1000多人,却要面对200多万车辆,相当数量的车主交费意识差,而近段时间又有学者提出“征收养路费违法”。社会上关于“费改税”的声音很大,车主更不愿意交纳养路费,甚至直接与稽查人员对抗。这次两名稽查员死伤,只是这种抵触发挥到了极端。
昨日,记者采访时,受伤群众家属和事发地的群众对事件的经过又有了另一种最普遍的描述:稽查车辆追撵运玻璃的货车,货车钢架打伤两个婆婆,稽查车看到“追出事了”,就准备离开现场,车已经在公路上掉头时,货车司机怕自己要承担伤者的全部责任,就冲上去拦住稽查车不准走,车玻璃被打坏,几名稽查员就跳下车暴打该司机,随后司机才一怒之下连捅两名稽查员。当省稽征局和成都市稽征处的人听到这样的说法时,显得很寒心:“执法中遭车主漫骂,我们的稽查人员可以不计较,但群众普遍对我们的稽查工作不理解、不支持,这让我们特别难受!这也是对死去的稽查员极大的伤害!”
这起悲剧中,稽查方是否进行“追击执法”,一直是众媒体追问的话题。青白江交通稽征所张所长说,他的稽查员从头到尾都是在“跟踪”、“尾随”,是想等到欠费车自己停下来,他们没有进行追撵,但目击群众称是追撵才导致一死四伤。昨日,记者为此向成都市稽征处一位处长询问,该处长没有正面回答此次事件中稽查车是否“追击执法”,但他强调说,交通稽征一般分自动交费和上门催交、上路执法两种,省上一个文件规定了交通稽征有上门或上路稽查执法权利的精神,上路执法,对欠费车拦截还是追?怎么追?追的速度保持多少算追撵或者算尾随,这些都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实的执法情况也很难作出界定。
受伤市民家属:追撵追出祸来
昨日中午,陈素芳的妹妹、儿子、女儿和儿媳妇一群人赶到青白江交通稽征所,见到省市区稽征的领导,马上大声说:“是你们追撵货车,货车东西才掉下来砸伤老人家的!你们必须承担她的医疗费用!”稽征所张所长说,这事属交通事故,应该到交警大队询问,货车司机是直接负责人。“你们稽查车不去追,那车就不会跑那么快,钢架就不会飞落下来,婆婆就不会伤成那个样子,反正是你们执法引起的,我们就找你们!”一群家属不依不挠。“我们已经给你们垫付1万元了。”“不够,伤太重,昨天一天就全部用完了,再没钱医院就可能要停药了!”现场一度陷入混乱,交通稽征所只好拨打了110报警。
下午,家属又追到青白江区交通局,直到下午2点半,省交通厅领导给了家属一个明确的答复:他们将继续垫付陈素芳的医疗费用,并要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全力治疗,“先把伤治好,谁的责任,责任的大小以后再说,群众确实是在我们执法过程中无辜受伤的,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执法部门,我们就应该积极应对,做好群众的安抚工作。”省稽征局一位领导表示。
反思:执法如何才能做到安全
一次交通稽查执法中,两名群众受伤,一稽查员重伤,一稽查员献出生命,杀人者也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这是一起罕见悲剧。交通行政执法乃至其他更多的执法部门,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本报对“12·12”事件报道后,很多法律界和执法部门的人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有人指出,在交警执法上,公安部门对交警执法工作的规范无疑值得借鉴。去年,公安部出台《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对交警在道路执法时的自身安全也明确提出了要求,不是特殊任务,绝不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如果违法司机拒绝停车的,不站在交通违法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更不允许脚踏车辆踏板,或者将头伸进车辆驾驶室,用手强行扒登车辆要求驾驶人停车;除非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交警不得驾车追缉。“这样的规范既保护他人,又很好的保护了自己,减少了执法者的危险,执法部门应该找到保护自我和保护他人的平衡点,这样才能杜绝类似悲剧的发生。”
路政追赶超载车辆,汽车撞伤行人;城管暂扣无证小贩,小贩泼油来烫……各种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造成无辜群众受伤甚至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作为执法部门,该如何正确应对、化解矛盾?记者采访了四川省合胜律师事务所的史正春。史律师称,就这起事件来说,首先应该搞清楚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无执法不当的行为,若没有,那么受伤者应该直接找到微货的车主或者驾驶员,要求赔偿。在车主不能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适当施加压力,找到执法人员协助解决是一种妥当的处理办法。无论从道义上,还是执法角度讲,执法人员都应该提供帮助来弥补伤者受到的损害;若有,那么无辜伤者可以直接找到相关部门解决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严格来说,太婆受伤和执法人员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决定谁对谁错的关键因素在于事件本身是否属于意外交通事故,如果伤者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执法人员执法不当引发,那么,执法人员及其相关单位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 李逢春 实习记者 蹇易 (责任编辑: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