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城区街道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建服务站点。这是日前江西省出台的《城乡社区建设“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加快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目标。
据悉,到2010年,江西省11个设区市的19个城区和所属街道、80个县(市)政府所在城镇,除了都要建有面积分别不少于1500平方米和600平方米的综合社区服务中心外,城市社区居委会还要建立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站,逐步形成以县(市、区)服务中心为龙头、街道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服务站为基础、社区志愿者组织和义工为补充的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