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珊珊)日前,保亭县政府决定追究保亭县第一小学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令保亭县第一小学正、副校长因学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引咎辞职,对保亭小学食堂采购员进行处分。对在本次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教科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其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检讨,并通报全县。
据悉,9月29日14时40分,保亭发生一起62名学生中毒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亭县第一小学62名学生于午餐后分别出现呕吐、腹痛、头昏等症状。学校负责人立即上报县食安办、教科局和卫生局,同时将62名中毒学生全部送到县医院诊治。经救治,所有中毒学生于30日上午康复出院返校上课。
经保亭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追究保亭县第一小学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予负有主要、直接领导责任的保亭县第一小学校长、副校长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成两人引咎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