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5种方式问责行政不作为
率先颁布督察办法,对公务员15种不作为情形进行问责直至辞退
本报讯(记者申剑丽)以明确办法督促、考核政府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在本次崇文区两会期间,相关负责人介绍,崇文在18区县中率先推行行政执行力督察考核、行政不作为问责等试行办法。
按照办法,全区设立区行政执行力督察考核领导小组,由区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联合组成,各单位则由相应部门负责考核对口责任单位,并采取打分形式,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几档,获得全国或市级表彰的还将适当加分;到年终时,将对优秀人及群体进行嘉奖、记功等奖励,并适当发放奖励金。
市、区两级政府折子工程、实事办理状况;办理代表委员议案、提案的情况等,都属于考核对象。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中考核、年终考核,在此基础上确定考核出的等级,并由督考办最后通报考核结果。
连续两年督察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建议组织部门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一些接受市、区双重领导的双管单位,考核结果将函告对其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
崇文区颁布的行政不作为问责(试行)办法,明确指出,行政机关以及公务人员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拒绝履行、拖延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不按法律规章办事,导致影响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其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一定后果的将适用此办法。
办法规定了突发事故处理不及时等15种具体不作为情形,并相应给出5种问责方式,包括书面检查、行政告诫、通报批评、转岗、免职或辞退。
对行政不作为行为的核实调查由崇文区监察局具体负责。
昨日崇文区区长牛青山接受采访时指出,办法颁布后,官员行政执行力明显好于去年。 (责任编辑: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