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红文实习生刘文娟)“青年路街办欠王志英厂子的钱,我已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了,领导都很重视,我们会尽快协调处理。”12月21日,青年路街办主任姚小玲对本报记者说。据了解,本报报道的青年路街办拖欠西安大兴彩砖厂12.9万元一事,目前已经引起了莲湖区委、区政府的重视。 青年路街办表示将和王志英协商处理欠款之事。但原大兴彩砖厂厂长王志英昨明确表示,要求青年路街办按法院判决书偿还其欠款。
连日来,本报先后报道了《青年路街办拖欠工程款啥时还》、《要账要7年,要来辛酸泪》。
12月21日,记者再次来到青年路街办,就此事采访了青年路街办主任姚小玲。姚主任说,她上任后,王志英也确实多次来办事处要过钱,每一次她都耐心地接待受理。但因为这是在她到任之前的遗留问题,一些情况她也不清楚,王志英反映后,她对此事做了认真的核实和调查,准备予以解决。调查后得知,当年铺路时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市政府、区政府和街办在沿街门店募集,但最终资金上还有很大的缺口,王志英在包工包料负责铺路过程中,部分路段施工时未按规定铺设基础垫层,工程验收时发现大兴彩砖厂所铺设的部分路段有些没有铺基础垫层,当时被主管单位按每平方米扣除5元,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清算。
姚主任说:“王志英做完了工程,青年路街办应该给其付款,欠款现在也是事实,但应本着客观事实去解决,对工程不合格部分该扣除工程款的予以扣除。”
“但此案已经过法院判决,青年路街办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上诉,现在提出对判决书所认定的欠款数额有异议而不履行,是否妥当?”
姚主任答复说:“就此事我也咨询过相关律师,律师说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但我认为此事完全可以通过和王志英进行沟通解决,所以没有向法院申诉。如果和王志英协商解决不了的话,我们会考虑向法院申诉。”
王志英则称,“法院判决书都已经裁决得很清楚,判决书生效都已经两年多了,我要求青年路街办按判决书,偿还我的工程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