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公务机要费案”被告关系图(资料来源:香港《文汇报》)
中国台湾网12月15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各界瞩目的台“公务机要费”案今天在台北地方法院首次开庭审理,陈水扁妻子吴淑珍、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马永成、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办公室第三局出纳陈镇慧等4名被告被到庭受审。今天,香港《文汇报》介绍了台“公务机要费”案被告的相关资料。(周先)
背景资料:
吴淑珍(起诉)
年龄:54岁
学历:中兴大学地政系毕业
经历:1986年,代表陈水扁出马参选岛内第一届民意代表,获选。
起诉罪名:贪污、伪造文书
涉案情节:自2002年7月至2006年3月,以各种方法搜集别人付款消费的发票,诈领“机要费”之“非机密费”,总计14,808,480元(新台币,下同)。
马永成(起诉)
年龄:41岁
学历:台湾大学政治系毕业
经历:台北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发言人、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
起诉罪名:伪造文书
涉案情节:协助吴淑珍搜集12张总额480万元的发票,再以职务之便,交由出纳陈镇慧核销,以此支领申报“机要费”。
林德训(起诉)
年龄:39岁
现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
学历:台湾大学政治学研究所硕士
经历:陈水扁市长办公室秘书、陈水扁办公室“秘书长”
起诉罪名:伪证、伪造文书
涉案情节:协助吴淑珍搜集19张总额715万元的发票,再交由出纳陈镇慧,以此支领申报“机要费”。
陈镇慧(起诉)
年龄:45岁
现任:陈水扁办公室出纳
经历:陈水扁律师事务所助理、2004年陈水扁竞选总部财务
起诉罪名:伪证、伪造文书
涉案情节:协助吴淑珍核销“机要费”发票,并在侦讯时,谎称钱是台“外贸协会”副董事长曾天赐为进行“外交”任务所支用。
曾天赐(缓起诉)
年龄:48岁
现任:台外贸协会副董事长
经历:陈水扁办公室机要室主任
起诉罪名:伪证
涉案情节:为减少吴淑珍所提出发票数额,侦讯时伪称发票中有900万元是他提出,且发票来自于替陈水扁从事机密“外交”工作的“甲君”龚金源,另外320万元是奉陈水扁之命支付另一件秘密“外交”。
李碧君(缓起诉)
年龄:59岁
经历:杏林新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
起诉罪名:伪证
涉案情节:为减少吴淑珍提出发票数额,伪称发票中有900万元由曾天赐提出,且发票来自替陈水扁从事机密“外交”工作的“甲君”龚金源。(资料来源:香港《文汇报》) (责任编辑:李洪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