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金龙出席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闭幕会
12月22日下午,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金龙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岳忠主持会议,副主任朱维芳、张春生、周本立、高福明、朱成林、胡连松、朱先发及秘书长郭万清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陈军、马亚杰分别作的关于《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关于《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张家安、刘铁流分别作的关于《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关于《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振凡作的关于《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淮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淮南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通过《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会议通过《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决定提请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通过关于批准《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关于批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淮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淮南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决议。
会议通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1月23日在合肥召开。
会议通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通过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任命徐立全为安徽省公安厅厅长,郭金龙同志向徐立全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完成各项议程后,黄岳忠在讲话中指出,《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颁布后,有关方面要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本次会议通过的《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将提请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这对于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和改进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影响深远。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农业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报告和省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规划与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于报告提出的问题,希望省政府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研究处理情况还要向常委会报告并摘要向社会公布。
黄岳忠强调,会议决定召开的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是在安徽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快安徽崛起的一个新起点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要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常务副省长孙志刚,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马永铸,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怀安列席会议。\
相关资料:徐立全简历
徐立全,男,安徽合肥人,1956年2月生,汉族,在职研究生,经济学硕士,从2003年起担任省政府副省长,2005年5月起任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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