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12月24日电杭州市政府近日出台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今后凡杭州市因见义勇为而牺牲、受伤的人员,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及丧葬等费用一律由行为发生地县级公安部门监督加害人或其监护人及时支付。
杭州市政府指出,今后一旦发生除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外的其他见义勇为人员受伤致残或者牺牲,其户籍在杭州的,本人和遗属的后期生活待遇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