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采取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账、定期排查制度,并加大投诉受理力度等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该县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账户,针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多,拖欠工资时有发生的现状,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在银行设立保障金专户,要求建筑企业按上年度生产总值的2%、单项工程按工程工资总额30%的比例,在专用账户存入保障金,对不按规定交纳的企业,限制其参加县内的工程投标,截至目前,已有16家企业交纳工资保障金72万元。 建立定期排查制度,由县劳保局和县建委等部门定期对相关企业和重点工地进行排查,一旦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立即要求该企业进行整改,建立“清欠”台账,制定清欠计划,限期偿还农民工工资。加大投诉受理力度,在县劳保局设立专门电话,派专人值班,及时受理农民工的投诉和举报,及时查处,对于严重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除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曝光外,还帮助农民工依法进行追讨,今年1-11月份,共立案查处案件8起,追付清欠农民工工资71.1万元,涉及农民工1400余人。(俞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