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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种轻微碰撞司机应先把车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
以前车辆发生刮碰为了能得到保险理赔,只能选择报警再等交警到场;私了吧,保险公司只认交警开出的现场调解单,保险等于白买了。车主烦恼,也经常因此造成塞车。
昨天记者获悉,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手保险部门,依法推出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和保险快速理赔重大举措: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快速撤离现场,填写《轻微交通事故协议书》后,到已设立的六个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办理相关理赔手续。不快速撤离现场的,交警到场后将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惩处,拒不撤场者可扣车。新举措即日起实施。
文/记者陈翔 实习生陈杰 通讯员交宣
事故轻重不同
处理手法有异
问:在哪种情况下,当事人可自行协商?
答:轻微财产损失常见于因追尾、变道、溜车、倒车、逆行、左右穿插等交通违法行为所引起的交通事故,也仅仅只是造成机动车外表轻微碰凹、刮花、机件损坏等财产损失,车辆完全可以继续行驶。如下7种情况不属此范围,但仍需将事故车辆撤离现场,再等候交警处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机动车交强险保险标志或商业性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无检验合格标志;
2.驾驶人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方当事人逃逸的;
6.损失超过交强险限额,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和成因无争议的;
7.机动车在外省市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的。
问:在什么情形下,当事人应等候交警处理?
答:1.财产损失超过交强险限额,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和成因有争议的;
2.造成人员伤亡的。
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到场处理。
问:面对发生轻微事故后不愿意先履行撤离现场义务的当事人,交警怎么办?
答:交通警察在路面上巡逻或者接警后发现轻微交通事故的,将会指令当事人先履行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的义务,以保证道路的畅通。同时,对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如果违法当事人不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撤离现场,甚至采取辱骂、暴力等手段阻挠执法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依法对其予以治安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轻微事故:先报保险公司 再填事故协议书
广州市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既不及时撤离现场也不马上报警,而是在马路上占道讲理从而引发交通堵塞,严重地影响了广州市道路畅通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已经成为“广州交通不能承受之痛”。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的义务就是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交警部门的建议是: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依法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然后互相查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保险单证后,根据事故基本事实填写《轻微交通事故协议书》,每人保留一份。协商完毕后,各方当事人要认真履行协议的内容,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其他当事人可以持《协议书》直接到事故发生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据悉,配合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也推出相关措施,最重要的是承认了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协议。现在,中国保监会广东省监管局、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已经在广州市天河区、海珠区、越秀区、荔湾区、白云区设立了第一批共六个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以下简称快速理赔服务点)。
从即日开始,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需要保险理赔的,在迅速撤除事故现场后立即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同时互相查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保险单证,根据事故基本事实如实填写《轻微交通事故协议书》,并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引持《协议书》马上共同到事故现场就近的快速理赔服务点办理理赔事宜。暂时没有快速理赔服务点的,按照保险公司约定的时间和指引办理理赔事宜。
保险机动车车主到达快速理赔服务点后,前台工作人员在查验当事人的《协议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证并做好登记后,即安排服务点内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事故车辆损坏情况进行查勘、定损、核价,填写有关车损评估意见书交当事人签名确认后,车主即可自行选择有资质的维修厂修车。如果有其他争议的,保险公司可请在服务点驻点的交通警察依法进行处理。
保险公司针对快速理赔工作也特别提醒广大保险机动车车主,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需要保险理赔的,一定要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并且事故各方当事人要尽快共同到保险理赔服务点来进行查勘、定损、核价。如果事故发生在非工作时间或无法立即到达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的,在电话报案时,要按照保险公司接报人员约定的时间、事宜办理保险理赔。同时,发生仅造成保险机动车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车辆能够移动的,当事人应当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安全的地方,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引办理理赔事宜;车辆不能够移动,当事人应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通民警到场后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再按保险公司的指引办理理赔事宜。
司机:新措施有利交通 司机间尚需磨合
家住广州市越秀区光复南路的李司机了解了快速理赔手续后认为,新措施对防止交通堵塞和二次事故是有很大的好处,如果当事人双方协议顺利,应该说是一件好事情,但就怕当事人意见不一致。
李司机介绍,以往是由交警出具事故通知单,虽然耗费时间,但有通知单可以作为事实证据,在其后的理赔和诉讼上可以“有理可依”。
但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当事人在协议方面出现分歧或者事后反悔,但又必须快速撤离现场,而一旦撤离现场,可能在其后的理赔甚至诉讼缺乏相应的证据,导致更多的纠纷。“比如我手机没有带拍照功能的话,取证会更困难”。
记者采访的司机中,大部分持以上观点。但是他们一致认为,可能出现的麻烦是相对个人而言,对于广州市整个交通,是绝对有好处的。而且新措施只要过了磨合期,相信顺利实施下去的问题不大。
10万份事故协议书等你来取
目前广州市已经印刷了10万份协议书,司机师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取协议书:
1.到快速理赔服务大厅、车管所办证大厅、市内各加油站免费索取,或者广州金盾网网站下载打印。
2.如果在事故现场忘记携带的,现场有交警的,可以直接向交警索取;交警不在现场的,可以通过电话向服务厅和交警寻求帮助。或者按照协议书的内容自行协商并做好文字记录,需要保险理赔的,按有关保险快速理赔的规定立即向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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