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现场
不只是为了邱兴华
本报记者 杨芳
刘锡伟刚穿上白大褂,诊室的门就“砰”的一声被推开了。“嘿,那个家伙杀掉没有?”战友老吴一屁股坐在木凳上,气喘吁吁地问。
“目前还没有,我们不是一直在呼吁吗?”刘锡伟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叠资料,上面赫然印着“精神病专家要为‘杀人恶魔’邱兴华留命”等字眼。
“如果放出来,他继续害人怎么办?”老吴不依不饶。
“‘无罪释放’是个法律概念,并不是把精神病人放回社会的意思,后面还要强制治疗和隔离治疗嘛。 ”刘锡伟解释道。
自从呼吁为邱兴华做精神鉴定后,刘锡伟这位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的主任医师就一直处于舆论的风口。他已记不清向多少人作过上述这番解释了。与此相关的另一个焦点——司法精神病鉴定也逐渐进入公众的视野。
“司法精神病鉴定是以事实为依据的”
第一次知道邱兴华,刘锡伟恰好在陕西汉中探亲。从当地的报纸上,他看到了这个杀害11人的嫌疑犯的作案经历。“瞧,我们山上的人又下来活动了。”他对妻子说。从事了50年精神病研究,他把精神病人群体比作“山头”,“下山活动”是指精神病人杀人。
34年前,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泉山医院精神科主任的他经手了第一例“下山活动”。那还是个十五六岁的初中生,用电熨斗杀死了自己的母亲。在桂林的看守所里,身穿蓝色校服的少年竟满不在乎地解释:“我只是和妈妈开了个玩笑,我们以后关系会更好。”
一时间,舆论把矛头指向教育。“一个三好学生为何亲手杀死母亲?”“这难道不是教育的失败和悲哀?”报纸上充斥着类似的质问。备感自责的父亲甚至写下一封断绝关系的信。
刘锡伟却从中解读出了另外的信息——事发后,少年主动报警,并称是蒙面人下的手。同时,他并不知道母亲已经被害。这些匪夷所思的行为恰是精神分裂症的表现:位相状态,即无法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些类似“白日梦”。经过鉴定,少年果然患有精神分裂症,且伤人时无辨认能力。由于处于刑侦阶段,少年最终被免予起诉。
而邱兴华对妻子的无端怀疑属于精神分裂症的另一表现——妄想知觉,即毫无事实根据地猜想。那天,邱兴华上铁瓦殿的目的之一就是让道士算一算两个女儿是否亲生。由于把妻子和住持的对视看作“不正当关系”,他产生了杀人灭庙的念头。
“精神病人的妄想和普通人的猜疑并不相同。”中国首位司法精神病学博士王小平介绍。后者可以通过事实、例证等方法进行劝说。而前者属于病理性信念,“无论怎样解释都不行”。
遗憾的是,科学家迄今并未找出妄想、幻听等精神病症状的原因,只能判断是大脑功能出现了障碍。从病理学的角度看,我们额头部位的大脑——额叶这块像锥体形状的区域,被认为是思维控制的中枢,几乎和所有的行为有关,包括如何获取意识、如何对周遭环境做出反应等。
因此,鉴定精神病人,并不能仅通过仪器测量,而是临床观察和心理测定。“但这并不表示司法精神病鉴定纯属主观判断。”王小平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鉴定中应该是贯穿始终的。
所谓事实是指犯罪嫌疑人作案前后的各种行为,标准是中华神经精神科学会公布的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简称CCMD。根据刘锡伟的经验,首先要采集病史。据邱兴华妻子说,近两三年来邱的行为异常,甚至根据女儿走路姿势不像自己就推断她们并非亲生。这些行为一旦证实,就能够作为判断依据。
精神病人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关键要判断其作案时是否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
“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鉴定专家并不在场,事后如何判断当事人在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呢?”面对记者的提问,刘锡伟嘿嘿一笑:“这就要像狄仁杰探案喽,总会留下蛛丝马迹的。”
他解释说,邱兴华作案的想法和动机,是他自己反复对看守人员说明的。一审判决后,他上诉的理由竟是没有把妻子不忠写入判决书,这种嫉妒妄想症状是精神病症状的一种。
问题在与精神病人保留了其他正常的思维和行动,这给司法鉴定增加了难度。和邱兴华一样,那位弑母的少年就思维敏捷。当时恰逢尼克松访华,他对来访的美国总统的行程“记得比大人还清楚”。但一说起案发当时,他就一口咬定蒙面人。然而经过警方调查,根本不存在什么蒙面人。
“这说明他虽然具有正常的思维,但作案时并无辨认和控制能力。不然怎么会出现蒙面人的说法呢?”刘锡伟反问道。
“那会不会是他装的呢?”记者质疑道。
“可是他并没有作案动机呀?根据调查,他和母亲的关系一直很好。”刘锡伟说,精神病鉴定是一套复杂的工程。一次鉴定起码需要半个月的时间。即便在鉴定之后,还要进行三五个月的观察,以确保鉴定质量。他认为“即使是高级演员也难以蒙混过关”。
被誉为“中国司法精神病学开创者”的刘协和教授就戳穿过几例伪装者。其中的一个人和他人合伙抢劫出租车后,告诉医生:“有个声音一直对我说要去抢。”然而,他既无病史,也未出现其他症状。同时,合伙作案也不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最终,鉴定的结果是他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作案动机有重大嫌疑者,我们进行鉴定会慎之又慎。”刘协和说,“力争不让一个人漏网。”
麦克·纳顿条例成为精神病鉴定引入司法的里程碑
“无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目前在国际上已经达成共识。
1843年,苏格兰人麦克·纳顿企图刺杀英国首相皮尔。由于他并不认识皮尔,结果误杀了一旁的秘书。此案轰动一时,甚至惊动了维多利亚女王。审判中,麦克·纳顿的律师称他有精神病,不知对与错的区别,也不懂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麦克·纳顿原是乡下一名普通木匠,却终日怀疑保守党人要来陷害自己。终于,在妄想的支配下,他图谋枪杀皮尔。这个案子在女王的关注下,召开了特别会议,陪审团被说服,宣布麦克·纳顿无罪。因此产生的麦克·纳顿条例成为精神病鉴定引入司法的里程碑。
20世纪初,英格兰的法学家重新审核了麦克·纳顿条例,并建议用不可抗拒的冲动这一观点来补充精神错乱概念。法庭将这一条例解释为警察就在眼前条例。换句话说,即使警察当时就在被告身边,被告仍会实施其犯罪行为。法庭认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冲动才是不可抗拒的。
在我国,这一条例直到“拨乱反正”之后才被广泛接受。刘协和从上世纪50年代起,就在四川从事司法精神病鉴定工作。当时,全国从事这一专业的医生不足百人,教科书只有一本译自苏联的《司法精神病学》,甚至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只能依据《精神疾病暂行条例》进行鉴定。1979年公布的刑法在第15条中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国精神病人占总人口的6.7‰,其中肇事率达3‰
虽然法律早已引入麦克·纳顿条例的精神,可至今仍有人难以理解。目前网上热传一篇《为何疯狗可杀,疯人不能杀?》的帖子,质疑刘锡伟的行为。
对此,刘锡伟有些哭笑不得:“为什么有人关心艾滋病,有人为癌症患者捐款,就没人理解精神病人呢?要知道,他们是生病了,并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据了解,在我国,精神病人占总人口的6.7‰,其中肇事率达3‰,是一个数目不小的群体。
数十年前,进城务工的农民李麦祥用柴刀杀死了4个排队上学的小学生。杀人时高呼:“向硬骨头六连学习!”原来,在细雨氵蒙氵蒙中,他把孩子们妄想成为发生政变的部队。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组组长的刘锡伟经过鉴定,确认李麦祥是精神病,不具有辨别能力。
孰料,当时的卫生厅厅长对这一结果大为恼火。这名参加过百色起义的老革命,认定刘锡伟包庇杀人犯,“没有站稳共产党员的立场”。因此,在一个月内派出3个工作组帮助刘锡伟“思想转弯”。
可刘锡伟坚持自己的看法。时过境迁后他这样回忆道:“我思想一转弯,人头就要落地了。这个责任谁负?”最终,李麦祥被无罪释放。
刘协和坦言,我国司法精神病鉴定虽然在理论研究上已经达到国际水平,但在实践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据悉,在司法鉴定发达的美国,精神病鉴定的结果也并非能为公众普遍接受。1980年,石油大亨之子小约翰·辛克利刺杀里根总统。两年后,哥伦比亚特区陪审团判决他因精神错乱而无罪。这个判决引起轩然大波,公众要求限制或废除精神错乱辩护,美国律师协会和美国精神病协会也发表声明要求修改法律。此后,许多州陆续通过了“心神丧失但有罪”,规定精神失常的犯罪者在恢复正常后要服刑。
美国因此建立了严格的强制隔离和强制治疗措施。“没有人愿意被判为精神病人,因为那意味着将失去自由。”曾在法国、澳大利亚等国考察的王小平博士介绍说,国外司法精神病医院和普通精神病医院是截然分开的。司法精神病人申请出院,要经过严格而又繁琐的审批程序。至今,辛克利出院看望父母,必须在人监视之下。
目前我国的许多监狱还没有精神病医生,也拒绝接受精神病人。国家也没有专项资金用于对无罪释放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隔离和强制治疗。桂林的那个少年,因父亲与他断绝关系,后来不知去向。李麦祥也是回家种地,至今仍然自言自语,显然尚未痊愈。
一位不愿公布姓名的专业人士透露,由于上述原因,一些杀人的精神病人无罪释放后继续作案的现象确实存在。
对此,刘锡伟表示,这“仍然不能成为把精神病犯罪嫌疑人一杀了之”的理由。这将导致法制文明的倒退。最终“为此埋单的是整个社会”。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建伟对上述观点表示赞同。他认为法制文明的一个标志是“旨在保证无辜者不被错判或者冤枉”。他认为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原则应该是“‘宁可错放10个有罪者,也不能冤枉一个无辜者。’这才是现代法治社会应当推崇的理念。”
刘锡伟至今坚持自己的初衷。半个月前,他接到邱兴华妻子的电话,说三天后将宣判。但至今尚未传出陕西省高院宣判的消息。已经有不少精神病学专家站出来支持刘锡伟了。这让已经73岁的刘锡伟很是欣慰:“谁不想在家看看孙子孙女呢?可这件事意义重大。我不只是为了邱兴华一个人。”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