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
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
法制网北京12月26日讯记者吴坤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今天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作关于当前水环境形势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时说,要大力推进水价改革,积极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提高收费标准,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2008年年底前,所有自备水源用户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
周生贤说,“十五”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专项规划和法规标准,关闭取缔了近4万个(条)污染严重的企业或生产线,集中整顿了化工等8个重污染行业。近年来,各地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近800座,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52%,比2000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
周生贤说,当前,我国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2005年,全国七大水系的41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有27%为劣V类水质,基本丧失使用功能。全国大、中城市浅层地下水不同程度地遭受污染,约一半的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较为严重,大城市的中心地带、城镇周围区,以及排污河道两侧、引污灌溉区污染尤为严重。
周生贤说,“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要强化目标责任,督促各地尽快把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县(市)和重点排污单位,加快建立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并实行严格考核。坚决取缔、拆除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督促各地加快建设治污工程,凡列入规划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必须按计划建成投产,确保到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对占全国工业水污染负荷65%以上的3200多家工业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做到实时监控。对监管失职的执法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