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夜深无人,江门新会潘某等5人开着大卡车到一加油站,一次就偷了6万多元的柴油。记者昨天从江门市新会法院获悉,潘某等5人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5年6个月不等。
据悉,潘某、周某等5人均是江门新会当地无业人员,经过多方“踩点”,他们发现新会区某加油站到凌晨左右就没人看守,遂于2006年3月5日凌晨,驾驶一辆解放牌大卡车到该加油站,用水泵接驳油管,将加油站里的柴油抽取到车上的几个大油罐里,后经统计共盗得6万多元的0号柴油。
法院认为,潘某5人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盗窃数额巨大,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阮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