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事件: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商报记者 杨桐
2006年5月,由于《河南商报》的一篇报道,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公安部成立联合督办组,奔赴陕西展开调查。
这篇报道就是轰动全国的潼关事件。 而潼关事件的台前幕后,究竟有着多少鲜为人知的故事?
[记者] 良知和责任感是采访的动力
“面对百余商户的无助,面对死者家属的痛苦,作为一名有良知的记者,我无法容忍自己不去采访,同样,作为一份有责任感的报纸,《河南商报》不会对侵犯公众利益的事件熟视无睹。”曾参与潼关事件采访的商报记者臧金生回忆时如是说。
5月中旬,巩义市十余名车主代表将一封举报信递到了商报热线部,车主们说,自去年以来,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不断在连霍高速潼关收费站处拦路设卡,强行拦截入境货车,以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进行罚款,数额一般都在万元以上,而且不出具任何凭证。巩义车主张建勋,因在过潼关时被工商人员非法罚款2.7万元后,不堪重负,回家后服毒自尽。
5月17日,商报记者根据线索来到了巩义市鲁庄镇安头村,死者张建勋之弟张建伟讲述了哥哥的遭遇,其他很多村民也证实说,张建勋自杀前曾多次对人说:“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等人,非把我逼死不可!”
除在巩义采访数十名商户,拿到潼关工商非法上高速乱罚款的证据外,商报记者又采访了在西安市经营电缆电线生意的一些商户,证实了商户们反映的问题。商户提供的一份录音中,工商人员这样对商户说:“只要你每年向我们交纳5000元钱,我保证一年内,我们县工商部门不会再上高速去查你的车。确保你的货车在潼关县境内‘风雨无阻’!”
随后,商报记者分别来到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纠风办进行采访,并获悉陕西省已组成调查组前往潼关县进行调查。
完成采访后,经再三核实相关细节和证据,5月22日,《潼关咋就成了“鬼”把关》以两个整版报道见报。
[影响] 国务院三部门赴陕西调查
报道刊发当天,全国百余家网站转载了本报报道,单在几大网站的跟帖就有数万条。来自全国各地的百余个电话打进商报热线,除反映潼关工商非法上高速乱罚款一事外,读者们希望本报对此继续关注。国家工商总局也开始关注此事件。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大家看法》等栏目和凤凰卫视、《三秦都市报》等十余家媒体记者与本报联系,与本报一起报道此事。
5月23日下午,陕西省政府纠风办就该事件专门召开会议通报情况,潼关县工商局副局长熊榜奇、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被停职检查。
5月24日,央视《新闻联播》播发潼关事件报道,由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公安部成立的联合督办组赶赴陕西,会同陕西省专案调查组就潼关事件进行调查。
5月25日,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针对潼关事件做出了十六个字的批示: “查清事实、认清责任、坚决打击、严肃处理”。
潼关事件立即成为影响全国的新闻,不断有媒体刊发相关评论。这些媒体是:广东的《信息时报》:《从“八荣八耻”看“鬼门关”》、北京的《北京青年报》:《斩断执法经济罪恶的手》、广西的《南国早报》:《这是权力的公然抢劫》、浙江的《青年时报》:《“顽症”不治将是啥结局》;辽宁的《半岛晨报》:《“鬼门关”前谁还分了钱》、安徽的《新安晚报》:《假如杜甫今天开车去潼关》、福建的《海峡都市报》:《我们怯弱违法者就嚣张》……
[口舌] “潼关事件”出现不同声音
国务院纠风办、公安部和交通部专门组成的联合督办组负责人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指出:潼关县工商部门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是典型的公路“三乱”。
5月25日,陕西省工商局一位负责人却在陕西两家媒体上公开宣称:工商打假的主体行为没错,不认为潼关工商高速公路上查车罚款是公路“三乱”,工商上高速是为了打假。
潼关县工商局在向陕西省工商局的书面报告中也称,从去年7月到今年3月他们共查处9起运销冒牌电线案,其中张建勋的死和工商乱罚款毫无关系。
紧接着陕西两家媒体奔赴巩义采访,在未见到死者家属的情况下,便做出了“死者张建勋不是车主,车主是他弟弟,张建勋没被处罚过,是因病死亡而非自杀”之类的结论性报道。
商报记者随后又赶赴死者张建勋所在的村子,最少有20名村民都向记者证实了服毒自杀的前前后后,证明张建勋是将自家房产抵押后分期付款买的货车,而他的弟弟张建伟并没有自己的任何货车,张建伟实际上是给哥哥打工,记者在汽车销售公司和银行贷款手续上看到,有关车主的名字全部是张建勋。
当天,陕西省联合调查组的初步调查已经出来,据调查显示,潼关县工商局一共发生违规罚款9次,涉及金额大约14.35万元。
数十名商户和车主则对此质疑,他们证明潼关工商违规罚款的数额和次数远不止于此。
正如南京作者余亚仕先生在一篇文章里所说的那样:在众多报道中,有一股奇怪的力量喷涌而出,异口同声爆出所谓的“调查内幕”、“几大疑问”,大有让人们在潜意识里扭转对整个事件的判断之势。
[声音] 警惕 “潼关保卫战”
当潼关工商和陕西个别媒体对上高速乱罚款进行辩解和“漂白”之时,全国各大主流媒体和知名专家纷纷就此发表评论。
《光明日报》发表《警惕 “潼关事件”保卫战》,作者刘海明指出:媒体的职责在于报道事实,报道真相。遗憾的是,引起全国关注的潼关事件,陕西的个别媒体正在偏离提供事实的轨道,而在替陷入舆论困境的潼关县工商局和交警部门辩护。只要潼关县工商局利用执法权对过路司机狮子大开口,动辄索要罚款,则潼关变成“鬼门关”的报道就没有冤枉该工商局。面对执法部门的违法事实,本地媒体是以“保卫战”回击外地媒体的报道,还是客观报道事实,值得琢磨。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行政许可法》起草专家组召集人应松年说,工商部门无权在高速公路进行检查,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上路“执法”,明显缺少法律依据,属于越权执法。工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的程序严重违法。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不仅直接罚款,多收少开,甚至不开任何凭证,还对罚款数额讨价还价,整个行政处罚根本没有任何程序,与明夺豪取无异!
应松年认为,我国治理公路“三乱”已经多年,取得很大成绩,“潼关现象”确属极端个案。但如此“个案”能长时间存续,正说明治理“三乱”、制止行政违法行为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样严重的违法行为能长期存在,一直到发生张建勋以生命抗争,才得以揭露出来。面对这个问题,人们想问:如果说,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不可避免,那怎样才能有效地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生,又怎样能迅速得到纠正?
5月31日,陕西省工商局就潼关事件召开了全省市级工商局长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会上,陕西省工商局局长李仲为强调,全系统要认真抓好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有无违反规定,擅自上路拦车检查情况;有无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多收少开、截留坐支挪用规费情况;有无利用职权向监管对象伸手吃拿卡要、搞商业性推销情况。
[幕后] 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潼关事件是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每一个参与者都为此付出了心血和汗水。”参与此报道的臧金生这样总结。
潼关事件第一篇报道发出后,臧金生受派再赴陕西采访。在采访陷入僵局后,本报热线部原主任白润岱带领两名记者连夜赶赴陕西,到陕西后几位记者在旅馆内临时召开了采访小组会议,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了采访思路和计划。
当时,商报的记者每天往返于西安和潼关之间,为了及时准确地发回第一手信息,大家基本上一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
记者田霖回忆说,当时陕西有关方面都回避本报采访,他是按照采访计划,以央视记者实习生的名义才见到了有关负责人的,潼关县委宣传部一位负责人对着央视记者叫苦说:“没想到,《河南商报》一个地方报纸竟有这么大的威力!”
当潼关工商和陕西个别媒体对外谎称死者不是车主并非自杀时,本报记者杨桐赶赴巩义,通过大量的证据告诉大家真相。
商报评论员王攀撰写的《潼关事件一百问》 也引起了强烈反响,被多家网站转载,并被一些网友摘进了博客。
商报编辑李飞说,编发潼关事件的过程中,他的心情很激动。因为潼关事件的披露,对全国公路“三乱”有警示作用,能引起国家重视并出台相关办法根治这一痼疾。
编辑郭小阳记得,前方记者获得陕西省委书记对潼关事件做出批示时,已经是零时,类似的新发现每天都有,报道过程中每天都有新的变化,由于事件关注度颇大,前线记者交稿时间较晚,为不影响第二天报纸的出版,逼得编辑也跟着打起“疲劳战”。 (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