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记者 曹鹏飞)12月28日上午9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再次开庭,宣布维持安康市中级法院一审刑事判决的终审裁定,决定判处汉阴“7-16特大杀人案”被告人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立即执行枪决。
随后,法庭对邱兴华验明正身,上午10时05分,邱兴华在安康江北河滩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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