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对邱兴华死刑判决进行了复核,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并立即执行。
审判长在宣读判决书时,邱兴华不停地左顾右盼,和“记者朋友”打招呼,四下张望幅度很大。
省高院对于邱兴华律师提出的精神病鉴定申请不予采纳。
昨日上午9时,“7·16”特大凶杀案杀人犯邱兴华二审在安康市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继续开庭审理。 曾经轰动全国的邱兴华特大杀人案终审宣判,邱兴华被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书认定,邱兴华故意杀害11名被害人,故意伤害两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对于邱兴华的辩护人提出的关于给邱兴华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申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邱兴华在被抓捕后、交代犯罪事实及为自己辩护时,均无任何异常表现,同时无证据证明邱兴华有精神病史,所以对于律师提出的精神病鉴定申请不予采纳。同时对于邱兴华上诉状中提出的被害人调戏其妻子的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结果不能证明被害人铁瓦殿住持熊万成曾经调戏过邱兴华的妻子何某。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审理了邱兴华的案件,并且对于其死刑判决进行了复核,终审裁定驳回邱兴华的上诉,维持一审对于邱兴华的死刑判决。
宣判后,邱兴华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9时57分,邱兴华在安康江北河岸边被执行枪决。刑场有一排武警把守,外人无法进入。刑场外围有不少群众围观,邱兴华随后将在安康火葬场进行火化。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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