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荆生通讯员邵国平付刚)骗子用假身份证办银行卡,并用掉包计骗走3万元。昨悉,荆门东宝法院近日对此作出一审判决:银行赔偿1.6万元。
2006年4月,荆门市民黄先生在网上发布售房信息,欲将自己的房子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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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黄先生拨打朱某电话让其拿房屋钥匙,对方已关机,到银行后发现,存折上只有10元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发现黄先生到银行开户的当日,骗子持与其同名的假身份证也开了户,并将此存折悄悄与黄先生的存折调包,骗走巨款。
荆门东宝法院审理认为,黄先生的存折被人调换却没察觉,要负一定责任。银行对假身份证开户没有察觉,违背了实名制的规定,且在具体操作中,银行没在骗子的存折上按要求加盖“已发卡”的印章,致使骗子轻松掉包而未让黄先生察觉,遂判银行赔偿黄先生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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