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据有关部门调查,周正毅在上海市看守所羁押期间,上海市看守所所长黄坚,接受周正毅亲属贿赂共计人民币49万余元,另有港币、首饰若干,为其在羁押期间提供方便。黄坚已于2006年12月下旬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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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于2003年5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后,一直由上海市看守所收押,直至2004年6月26日转至上海提篮桥监狱服刑。
据报道,在接受周正毅家属分三次送出的贿赂后,看守所所长黄坚为周正毅等三人提供了生活和通讯便利,如可享用每餐“四菜一汤”,允许其使用手机等。此外,在被羁押上海市看守所的一年间,周正毅至少到位于杨浦区的上海监狱总医院看病三次,每次该院都接到命令停止门诊,专为周正毅一人服务。
周正毅于2004年6月26日转至提篮桥监狱,在那里受到了教导员俞金宝的特殊照顾。有了俞金宝的关照,周正毅在饮食、起居、通讯方面都获得了不同于普通犯人的“特惠”,亲情电话想打就打。
2006年1月,上海市检察院监所处接到举报,称周正毅在押期间享受“特殊待遇”,遂召集提篮桥监狱方面的代表开会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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