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3市建立廉租房制度 2万多户家庭受益
本报讯 宿迁市前不久出台了廉租房管理办法,并着手建立专项资金。至此,我省13个省辖市均已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2万多户住房让最为困难的家庭得到了保障。
记者从宿迁市城建局了解到,其《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障对象为城镇低保户并接受社会救助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8平方米,拥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并长年在市区居住的人群。保障方式为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目前将主要采取货币化租金补贴,对低保无房户每户以人均8平方米的标准计算保障面积,现居住面积不足保障面积的部分,以每平方米每月8元的标准发放租金补贴。去年底,该市已对城区低保无房户进行了摸底调查,预计今年上半年内廉租房专项资金将建立,首笔补贴也将发放到位。此外,该市还规划今年新建廉租住房1万平方米,到2010年,新建廉租住房总量达到2万平方米。
据了解,针对城镇住房最困难家庭的廉租房制度已在我省全面展开,为落实资金保障,我省已将廉租住房资金纳入市县财政预算安排,并由省级财政支持苏北经济薄弱地区的廉租房建设;土地净收益的5%将用于发展廉租住房;全省累计从住房公积金中提取了7亿元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各市也将廉租房建设写入了住房规划,如苏州市今年将建设廉租住房3万平方米,共计1000套;南京市今年拟新建廉租住房200套;南通市2007年预期安置廉租住房保障家庭280户;镇江市今年计划建设廉租住房100套,建筑面积0.55万平方米。 (王烨)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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