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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06年:中国旅游业走过精彩一年

  旅市聚焦:蒸蒸日上的旅游行业充满魅力和活力

  婺源乡村旅游去年大获成功。截止到2006年11月,该县共接待游客277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8.3%。

  新年元旦上午,独具特色的电影文化主题公园————吉林省长春市“长影世纪城”内,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和吉林省代省长韩长赋共同按动按钮,“2007中国和谐城乡游”正式启动。

2007年我国的旅游主题为“中国和谐城乡游",其宣传口号是“魅力乡村、活力城市、和谐中国"。

  岁末年初,回顾刚刚走过的2006年,我国旅游业在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三方面齐头并进,快速发展。2006年中国国内旅游人数超过13.8亿人次,旅游收入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我国入境旅游继续快速发展,全年接待总人数超过1.2亿人次,旅游创汇超过330亿美元;出境旅游屡创新高,去年我国出境旅游总量超过3400万人次,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已达132个,中国出境旅游增长速度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全年旅游总收入将达到8800多亿元人民币。旅游业已成为我国拉动经济发展的优势产业,成为第三产业中最具活力与潜力的新兴产业,是第三产业中新的增长点。

  “乡村旅游”开拓农民致富路

  2006年,国家旅游局确定为“乡村旅游”年,这为旅游资源丰富而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开辟了一条致富新路。据国家旅游局披露,目前乡村旅游景区(点)每年接待游客超过3亿人次,旅游收入超过400亿元。乡村旅游已经成为带动农村脱贫致富的一个亮点。

  如今,由国家旅游局倡导创建的全国乡村旅游示范点已达359家,遍布31个省区市,覆盖了农、林、牧、副、渔等农业的各种业态;“五一"“十一"“春节"3个旅游黄金周,全国城市居民出游中选择乡村旅游的约占70%,也即每个黄金周可形成约6000万人次规模的乡村旅游市场。在农村旅游较发达地区,很多农民家庭七天旅游纯收入达万元。

  据测算,农村旅游每增加1名直接从业人员,可间接增加5个就业岗位。

  发展农村旅游的一些地方,还改建厨房和厕所,改善基础设施和居住条件,村民更加注重言谈举止和文明礼仪。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城乡居民在生活方式上的距离,促进了城市和乡村融合。

  我国农村聚集了大约70%的旅游资源,浓郁的乡土文化、独特的民俗风情、多彩的民族特色、甜美的田园风光,使乡村旅游充满了魅力。近年来,各地兴起了一大批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乡村旅游活动,不仅活跃了旅游市场,丰富了旅游产品,满足了大众化旅游消费需求,而且为这些地方的农村改变落后面貌做出了积极贡献。

  黄金周促进旅游兴旺

  每年的“春节”、“五一”、“十一”3个黄金周都是旅游旺季,黄金周制度的实行推动了国内旅游的迅猛增长,并发展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据国家旅游局透露,2006年的3个黄金周,旅游人次达到3.5亿,同比增长13%。旅游业的兴旺像一块磁石吸引和带动了相关各产业的发展,在激活市场、扩大就业、调整产业结构、改善生活质量以及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日前,从四川传来喜讯:由四川省委、省政府实施的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结出了累累硕果。在第二届四川冬季旅游发展大会上,四川省旅游局局长张谷喜上眉梢:2006年是一个丰收年,四川旅游收入第一次达到1000亿元,是历史上增长最快的一年。

  西部旅游也传来捷报,去年7月1日,举世瞩目的青藏铁路通车掀起了青藏旅游的热潮。西藏旅游业紧紧抓住青藏铁路开通和林芝机场通航的机遇,加快改善旅游接待设施,不断开辟新的旅游线路,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收入实现了高速增长。2006年1至9月,接待海内外游客19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0.3亿元,同比增长24%。游客的增长在为西藏带来丰厚的旅游收入的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西藏服务业发展,为西藏农牧民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据统计,目前全区直接从事与旅游业相关经营活动的农牧民已达4万多人,比去年增加了一倍多。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也激活了消费市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青藏铁路通车后的3个月,西藏旅游业空前繁荣,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6.75亿元、7.71亿元、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2%、39.8%和33%。

  出入境旅游市场喜获双赢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显著提升,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2006年我国出入境两个旅游市场双双步入快车道。

  从入境旅游方面看,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具生机活力和安全的旅游目的地。入境旅游的快速发展,使中国旅游业的国际地位不断提升。据统计,2006年中国旅游创汇突破330亿美元,同比增长14%。

  在出境旅游方面,去年中国出境旅游业继续高歌猛进,保持了较快发展势头,目前已成为亚洲最大的客源输出国。据统计,去年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的目的地国家和地区迅速增加到132个,出境旅游总人数突破3400万人次,极具潜力的出境旅游市场,令世界各地为之注目。

  随着我国出境旅游人数的巨增,旅游文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06年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对中国公民旅游文明行为做出了具体规定。

  世界旅行旅游理事会主席鲍姆加腾曾表示,未来10年内中国将成为世界旅游业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中国是世界旅游者最向往的目的地之一,除了拥有丰富旅游资源这一优势外,“中国在消费者心目中是一个很安全的地方”。

  2007年到来了。以“中国和谐城乡游"为主题的旅游年开始启动。在新的一年里,中国旅游业将不断推出更多的新产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整个行业蒸蒸日上。

  亮点回放: 我国饭店业发展步伐加快

  2006年,在我国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背景下,我国饭店业在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目前我国星级饭店总数达1.2万家,并成为名副其实的饭店大国。如今,国际排名前十位的饭店集团已悉数进入中国并加速扩张,二线品牌也已陆续跟进。有关专家预测,2007年国内酒店业在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将进一步细分市场,其差异化竞争将明显加剧。

  经济型酒店:渐呈燎原之势

  2006年,我国经济型酒店发展迅猛,在资本市场上风头正劲。2006年以来,如家酒店连锁在纳斯达克成功上市、美国华平基金投资7天连锁酒店、锦江之星纳入锦江国际赴港上市等,这表明经济型酒店的快速发展已经受到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极大关注。

  近年来,一些区域性经济型酒店品牌迅速崛起,如“珠三角”地区国资背景的“岭南佳园”,“长三角”地区高校后勤集团背景的“新宇之星”等新兴主体都有不俗的表现。与此同时,法国雅高的“宜必思”,美国“速8”等外资品牌的经济型酒店加速在内地扩张。

  2007年经济型酒店的发展态势将会如何?业内人士认为,经济型酒店的市场领先企业为保持竞争优势,会继续扩大市场规模,加速空间布局的步伐。而在区域市场,如华南、中部可能会出现新的竞争热点。但是,尽管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还没有饱和,业内人士提醒,非理性的新一轮投资热潮兴起,希望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

  白金五星:饭店业“皇冠上的宝石”

  2006年7月7日,中国白金五星级饭店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北京中国大饭店、上海波特曼丽嘉酒店、广州花园酒店、济南山东大厦4家作为试点饭店,成为我国饭店业又一批“吃螃蟹的人”。白金五星级饭店被称为中国饭店业“皇冠上的宝石”,而这颗“宝石”最终花落谁家,今年将见分晓。

  1988年,国家旅游局开始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工作,实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2003年又对星级标准做了第三次修订,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在五星级之上增设“白金五星级”,使之成为我国“星评”中的最高级别。

  但好事多磨,根据标准“白金五星级”酒店须符合7个必备条件:已具备两年以上五星级酒店资格、地理位置处于城市中心商务区、对行政楼层提供24小时管家式服务、内部功能布局及装修装饰与所在地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相结合等。由于“白金五星级”对酒店硬件和软件的高要求,使得自评定标准发布之后,两年多的时间里无一家酒店敢肯定地说自己已经达标。

  星级饭店:取消星级“终身制”

  有人认为,中国饭店业星级“终身制”似乎是一个不可更改的规律。然而,这一“铁律”却在2006年被打破。去年全国112家饭店星级资格被取消,由此一下子绷紧了饭店业的“神经”。

  去年5月16日,国家旅游局向全国12个省区市的星评委下发了28家饭店的《五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通知书》。根据全国星评办的意见,对这28家饭店的复核,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此外,按照全国星评委的要求,各地满5年期一至四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工作也拉开了大幕。截至去年10月,北京、广东、辽宁、贵州等8个省区市的复核工作全部结束,共取消了112家饭店的星级资格。

  此次星级饭店被“摘星”的原因很多。一些老酒店设备老化陈旧,酒店不能及时更新改造,服务质量下降,效益低下。很多酒店对承包经营部门的管理不到位,不按星级标准要求进行管理和服务,严重影响星级酒店声誉。这次星级饭店复核工作不但促使受检饭店加强维护保养、提高服务质量,还对其他星级饭店起到了有力的督促和示范作用。

  绿色饭店:行业新标准“出炉”

  在环境保护成全球关注热点的今天,我国旅游饭店业也面临着“绿色革命”带来的巨大挑战。去年3月,国家旅游局颁布了《绿色旅游饭店》行业标准。该标准分金叶级和银叶级两个等级,对酒店在节水、节电、环保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规定。

  为把“绿色旅游饭店”的理念深入人心,去年10月8日由中国旅游饭店协会等单位组织的“创建绿色旅游饭店万里行”活动在北京启动,并陆续在全国各地的多座城市展开。此次活动将串联起环渤海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珠三角”经济圈三大经济圈。这些区域不仅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和活跃的地区,也是我国饭店业发展最为成熟的地区。随着绿色饭店创建活动的开展,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身边的绿色饭店会越来越多。

  亮点回放: 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发展有了法律保障

  如何保护好风景名胜区的资源?2006年9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风景名胜区条例》,自去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条例的出台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新条例要求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实行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修建储存危险物品的设施和开荒、开矿等活动。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

  新条例加重了对严重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在核心景区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行为,规定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的处罚。

  随后,国家又出台了一项新规定————

  《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各单位召开会议不得租用高级宾馆、饭店,也不得到风景名胜区等地方召开会议。

  我国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截至2006年,我国有33处风景名胜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收录入世界遗产名录,而这些风景名胜区是旅游资源中最亮的一颗“明珠”。

  前不久,中国世界遗产保护论坛的有关专家表示,世界遗产是属于全人类的财富,切不可完全为了市场需求搞过度开发,透支子孙后代的财富。在高速城市化发展过程中,要谨防急功近利的过度开发向包括世界遗产在内的风景名胜区蔓延,防止“城市化”、“人工化”、“商业化”等城市建设思路把“遗产”变成“遗憾”。

  专家认为,景区旅游不断快速发展以满足人们的需求是不可否定的,但少数地方急功近利,导致部分风景名胜正面临失去原有风貌和历史价值的严重威胁。

  为落实国务院出台的《风景名胜区条例》,去年建设部下发通知,决定开展派出城市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

  据了解,城市规划督察员受建设部委派,已陆续进驻试点城市,负责对试点城市的经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的建立不仅有利于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坚持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道路,而且有利于避免决策错误。

  亮点回放:导游收入将规范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导游队伍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十五”时期我国拥有导游资格证人数由2000年底的14.8万人,增长到2005年底的37.3万人,年均增长20.3%。至2006年9月全国拥有导游资格证的人数达47.27万人,其中执业导游32.05万人。

  当前我国导游队伍中,初级导游占97%,高级导游和专家型导游人数少。32万名执业导游中,30岁以下的占80%,大专及以下学历者占80%。此外,据统计我国目前兼职导游所占比例已超过60%,导游日益成为自主择业、分散执业的群体。但是导游服务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健全,对导游人员的管理服务跟不上,致使部分导游人员的服务水准下降。

  在2006年10月底举行的首届全国导游大会上,国家旅游局对11名全国模范导游员和291名全国优秀导游员进行了表彰和奖励,并号召全国导游人员和旅游全行业向他们学习。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在会上提到,全国30多万执业导游员是旅游服务的直接组织者和提供者,是推动我国从世界旅游大国向世界旅游强国迈进的生力军。

  不过,由于目前我国导游人员的薪酬机制、激励机制和劳动保障制度等不健全,部分导游有工作却没有工资,致使其没有基本的生活保证;一些旅行社除不给导游工资,还对导游按人头转卖游客,造成了近年来“零负费”团在旅游界横行,接团的导游靠带领游客“购物”,以提取购物景点的回扣为生。不少导游还在无工资等相应保障的情况下,采取降低服务、强制顾客购物等“非常”手段获利,也有的导游借此机会大发横财。由此而引发的种种恶性事件使游客对出游缺乏安全感,同时也使不少的导游为此而承受了“不白之冤”。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旅游局一直在推动《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三个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以便用法律手段规范旅游市场。

  在此背景下,《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06年年底出台,其中对导游的薪酬首次有了明确规定,导游收入从此将“有法可依”。

  此次出台的《意见》中,导游的薪酬问题被列为重中之重。明确提出“要以改革为突破口,探索建立导游从业的激励保障机制”。要积极推进旅行社和导游利益分配机制的改革,加快《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修改,建立以基本工资和导游服务费为主体,带团补贴为补充的导游人员薪酬制度。《意见》还提出将实行按照业务技能、职业贡献和已从业年限为基础,与报酬相一致的导游执业激励机制。同时,旅行社和社会导游服务管理机构将要求与导游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办理有关保险,确保导游基本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以促进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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