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贵报一名忠诚读者。今日看到贵报“民意顾问看世象”栏目有则关于南京地铁从明天起向乘客赠送为期一个月果汁的新闻,深感诧异,嗟叹不已。于是就有了给贵报写信的冲动,谈谈我的看法。
地铁,作为南京新生的交通工具,以其方便快捷等诸多优点,受到了人们的广泛欢迎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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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公司的这种做法表面上很人性化,其实更像是一种商业行为,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部门做起了类似于商场一样的促销,实在有些不妥,甚至可能令人贻笑大方!况且地铁是一种封闭式的交通工具,如果大家都在地铁里喝果汁,卫生状况谁来保证?
我觉得薛顾问的某些观点很有道理:是不是凝聚人气只有赠送饮料这一条路?我们不得不承认南京的地铁客流量不像北京上海等城市那么大。但是这是客观原因,南京的地铁起步晚,只有一条线路,人口以及城市规模也不如北京上海这样的国际都市。凡事都要慢慢来,地铁公司不要为了简单的指标和凝聚人气而做出这样让人有些不可思议的事,真的有些舍本求末了!用老百姓的话说叫“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看看人家深圳的地铁吧:《深圳地铁乘客守则》第21条规定,饮食、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杂物、踩踏座席等都是“不文明行为”,“违者由相关部门责令清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人家在那里禁止,我们在这里提倡,这种鲜明的对比难道不值得警醒吗?虽然深圳地铁的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不尽完美,但是深圳的地铁我去过,非常干净整洁,那里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也是相当优质。当然,我不是说南京地铁服务不好,只是相对而言,既不能忽视规定,更不能急功近利。假如你今天送果汁允许大家在地铁里喝,日后你再禁就自己打自己嘴巴了不是?所以,奉劝南京地铁不能贪一时之需,赶快停止这种弊大于利的送果汁行动!
南京中山北路读者 师杰
2007年1月12日
在地铁车站内吃东西、喝水,这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还要被罚款200元。对于地铁公司的这项规定,昨日记者在《深圳地铁乘客守则》中找到。市民刘小姐表示质疑,而对其处罚也认为“难以执行”。
昨日,在地铁公司公布的《深圳地铁乘客守则》中,记者看到其中第21条规定,饮食、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杂物、踩踏座席等都是“不文明行为”,“违者由相关部门责令清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昨日,记者联系了深圳地铁公司相关负责人。对于“禁止饮食”的规定,他解释说因为地铁是一个密闭的空间,带有异味的食品对乘客的影响很大,而且饮料等也很容易洒到车厢内,对环境会造成破坏。
见1月12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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