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起汽油零售基准价下降
早报讯(记者赖劲松)昨日,省物价局发出重要通知,决定我省汽油零售基准价每吨降低220元。我省中心城市福州市的90#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基准价由每吨5710元调整为5490元。
据悉,汽油零售基准价格调整后,90#、93#、97#高标准清洁汽油预计都会有所降低。目前,省物价局已经明确,全省的90#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基准价由每吨5710元调整为5490元,即由4.62元/升降至4.34元/升。调整后的我省各价区汽油零售基准价格水平也发生了变化,一类价区90#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价为5490元/吨(4.34元/升)、二类价区90#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价为5540元/吨(4.38元/升)、三类价区90#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价为5630元/吨(4.45元/升)。
价格调整后,泉州市一类价区(鲤城、丰泽、洛江、泉港、晋江、石狮、南安、惠安、清)90#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基准价由每吨5710元调整为5490元(从原来的4.62元/升下调为4.34元/升);二类价区(安溪、永春、德化)90#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基准价由每吨5760元调整为5540元(从原来的4.66元/升下调为4.38元/升)。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昨日明确表示,汽油零售基准价调整后,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我省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油批零差率不得小于5%。据了解,我省的汽油、柴油上一次调价是在2006年5月24日,从5月24日零时起,我省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每吨分别提高500元,从而使省内的90#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基准价由每吨5210元调整为5710元;0#柴油零售基准价由每吨4520元调整为5020元。此前的一次提价是在2006年3月26日零时,福建省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每吨分别提高250元和150元,省内的90#汽油零售基准价由每吨4960元调整为5210元,0#柴油零售基准价由每吨4370元调整为4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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