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车没开上两天就出毛病了,先是左侧驾驶室的车门打不开,接着又发现车内的暖气开关不好用。等车门修好了,前大灯又不亮了,郑先生被这辆新买的“病车”折腾得不轻,要求商家换车。但车行却称只能继续维修,不同意换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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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2006年12月11日,郑先生将烟台开发区这家汽车售后服务公司投诉到开发区工商分局消协。郑先生投诉说,去年12月6日,他买了一辆奇瑞轿车,价值77777元。12月7日,因左侧驾驶室门打不开,商家给进行了修复。12月8日,又因车内暖气开关不好用、车前大灯不亮送回车行维修。但一直到最后,这车的前大灯还是不亮。一看这车有这么多毛病,郑先生要求销售处给换一辆新车。
消协工作人员接诉后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不过,尽管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国家目前对有关汽车“三包”的规定还没有出台,对汽车方面的投诉处理有难度。
而且,商家提出因为郑先生不让对该车进行检查,所以才拒绝了他的换车要求。最后,经消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郑先生同意先由商家马上对汽车前大灯不亮再次查找原因,如仍找不到原因,商家必须给换一辆新车。在检查之后,商家最终没有找到前大灯不亮的原因,只能同意给郑先生更换SQR7161A2AH车一辆,差价部分甴郑先生承担。对此,郑先生表示愿意接受。记者李俊玲通讯员 刘家游
编辑: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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