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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2006年“身手不凡”

  加快推进专业化信息化在食品安监、综合执法、消费维权等领域取得成效

  市工商局2006年“身手不凡”

  2006年,深圳工商部门硕果累累,在“专业化、信息化”战略目标和“三个一”监管理念的指引下,该部门不仅协助市政府为历时一年的“清无”行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还在食品安全监管、经检综合执法、消费维权等众多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工作层次和水平、社会地位和形象也在这一年中得到突破性提升。

  打造专业化经检综合执法队伍

  对工商经检执法系统而言,2006年是不寻常的一年。市工商局机构调整后,经检大队迅速转变职能,将执法领域从过去的“一反四打”拓宽到整个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领域。与此同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强化执法力度。

  据统计,2006年市工商局经检大队共查办各类案件416宗,案值1.45亿元,涉及不正当竞争、市场流通领域走私贩私、制假售假、食品安全、网络违法经营、非法传销、企业管理、商标等多个执法领域。目前已结案248宗,罚没入库5717.66万元。

  荣誉彰显成绩.经检大队荣获2006年度全市反走私突出贡献奖,一些表现突出的大队执法人员还被评为市“清无”、打私、打假、扫黄打非等专项工作先进个人。

  深化市场食品准入管理

  2006年,市工商局以食品批发、零售市场、大型超市、商场为重点部位,以粮、肉、禽、畜及其制品、蔬菜、水果、食盐、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等为重点品种,大力实施检测检疫、市场抽查等准入管理方式,建立和落实市场食品进货查验、市场食品索证索票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准入管理制度,全面推进监管关口前移。截至去年底,全市建立食品准入制度的市场、商场、超市共733家,其他企业和个体户22318家。

  与此同时,市工商局逐步在全市建立食品经营单位责任管理、社区协助管理、工商部门监督管理“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488个中型以上食品经营场所已基本按要求建立起相关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制,占全市此类场所总数的50.3%。

  深入开展商品质量监测

  2006年,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以专项整治为主导,严厉打击流通领域售假违法行为;以预包装食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各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监管工作。

  针对罗湖商业城、沙头角中英街、华强北商业区、东门步行街等重点商业区域和建材装饰材料、移动电话机等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商品,工商部门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全市工商系统2006年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63宗,总案值1118.3万元,罚没入库153.4万元;“12315/12358”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全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3524宗,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1251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7万元。

  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市工商局去年对市场上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换气扇、灯具、儿童玩具、固定开关、散装食用油、电线、电缆、手机等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共抽查商品3476批次,有效遏制了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势头。

  大力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知识产权保护事关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越来越为政府和企业所重视。2006年,市工商局继续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商标侵权行为。

  据统计,市工商局商标系统去年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39宗,罚款121.3万元,收缴销毁侵权商标标识近92.2万件(套)。市工商局商标处重点查处了SONY(索尼)、飞利浦、D-LINK、苹果等重大涉外商标侵权和驰名商标认定案件。

  另一方面,工商部门主动服务企业,积极引导企业申报驰著名商标。如推荐“千禧之星”、“高科”、“艾美特”等深圳知名商标到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推荐28件商标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20件商标申请延续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据统计,去年我市共有9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34件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创新广告监管方式

  日前,全国部分省市广告监管工作座谈会在深圳召开。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会上突出表扬了市工商局广告监管工作。

  去年以来,市工商局大力推进广告监管方式、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创新,初步建立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四位一体”的长效综合防治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广告监管职能到位和广告监管水平提升。从去年1月到11月,全市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医疗、药品等五大类别广告违法率下降30%,网络广告违法率下降41.13%,房地产广告违法率下降60.7%;全市媒体增高类广告、处方药广告、未经审批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严重违法广告基本消失,国家重点整治的各类严重违法情形在网络媒体中基本消失,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类电视购物节目在我市电视媒体上基本消失。

  打击合同欺诈霸王条款

  2006年,市工商局合同管理工作出现重大转变,制订关系民生的格式合同文本、打击合同欺诈和霸王条款、规范和整治商品市场交易秩序等成为工商部门关注的新领域。

  在市国土房产局的配合下,去年8月起,市工商局组织了为期一年、声势浩大的整治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检查房地产企业(含房地产经纪)3677家,查出有问题的企业328家,查处无照经营房地产企业1家。

  为规范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行为,市工商局与国土房产局通过举行专题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旧版房地产合同示范文本存在的问题五易其稿。去年3月15日,我市出台新版《深圳市房地产合同买卖示范文本(预售)》。11月1日,新版《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一手房现售)正式启用。二手房买卖合同目前也在调研中。

  针对近年来愈演愈烈的零售商供应商之间的供求关系矛盾,工商部门对全市各大商场超市的零供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目前正对零供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进行调研,为下一步规范该行业的市场经济秩序,发布并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做准备。

  创新企业年检方式

  在去年的企业年检工作中,工商部门在创新年检方式、提高年检效率的同时,继续注重提高服务质量,方便企业办理年检。据统计,我市去年应检内资企业142667户,通过年检企业127131户,年检率89.11%;应检外资企业13480家,已报送书式文件并加盖年检戳记的企业12010家,年检率达89.09%。各类企业年检率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为提高年检效率,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市工商局一改过去的一审一核制为“一支笔”制,即一人审核便可通过年检。对于优秀企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及企业数量集中的区域,工商部门还针对性地实行分级年检、上门年检及网上年检,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年检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外资企业改变了已实行8年的联合年检制度,全部通过互联网申报审查,实现了联合年检各部门之间在网上进行信息交换、信息资源共享及同步核查。企业申报年检不再受时间、空间限制,年检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年检效率也大幅提高。

  市工商局全面规范优化企业注册登记工作

  注册企业更容易更方便

  面对新《公司法》实施,市工商局以“大窗口、大登记、大服务”为目标,全面规范优化企业注册登记工作,充分发挥登记注册职能,优质服务企业,同时研究进一步降低登记门槛,扶持私营企业、创新型企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市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据统计,截至去年11月30日,我市新登记各类企业41492户、个体工商户67943户,全市实有各类企业240745户,个体工商户388206户。

  创新“连锁式”注册登记模式

  为优化企业登记注册体制、机制和方式,改进企业注册登记工作,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在认真总结分析企业登记注册改革创新经验的基础上,以“大窗口、大登记、大服务”为目标,逐步整合窗口资源,理顺三级登记体制,完善企业登记注册制度,更新企业登记注册方式方法和手段。目前,部分区域分局已开始结合辖区登记注册的实际情况,设立相对集中的注册点,统一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并计划逐步整合登记注册、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换照及收费等窗口业务,实现“一门受理”的“连锁式”登记注册工作模式。

  以信息化提升服务水平

  为加快完成新企业注册登记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以信息化促进注册登记业务的规范化,注册分局认真梳理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业务流转程序,组织人员利用周末时间完成模拟演练和压力测试,统一协调处理各类紧急情况,确保一期企业登记注册系统顺利开通运行。目前新登记系统上线工作进展顺利,基本达到预期目标,网上注册新系统也顺利投入运行,为实现全员、全流程、全方位信息化,进一步提升注册登记服务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

  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服务质量

  为了加强各行政许可审批部门的信息交流,实现各部门的资源共享,解决多年来困扰注册登记工作的前置审批项目繁多、对新兴敏感行业审批登记把握不准、审批文件真实性难以判断等问题,注册分局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并向市政府建议在我市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统一的行政许可电子比对系统,以加强审批部门的交流和沟通,进一步提高注册登记质量。此项工作得到了市监察局的积极响应,目前工作进展顺利。

  降低门槛扶持自主创新型企业

  为充分发挥注册登记职能作用,扶持自主创新型企业发展,工商部门计划放宽自主创新型企业注册资本条件、住所登记条件、股东资格条件,建立自主创新型企业注册登记分类沟通指导制度、直通车制度、审批联络制度等一系列优惠措施,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型企业登记注册的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此外,工商部门还计划加快放开企业登记代理市场,对部分注册登记业务实行当场发照,进一步方便企业投资。

  贯彻执行新法促进规范化

  为确保新《公司法》顺利实施,注册分局迅速制定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一方面,严格规范登记注册的标准和条件。在严格依法实施登记的情况下,根据新《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实施要求,统一两法的执行标准;重新修订完善所有登记注册表格、清单、文本、办事指南,制定公司章程范本和合伙企业协议范本,进一步完善、更新红盾信息网。另一方面,大力开展新法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同时,加强对窗口登记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注册登记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此外,针对新法实施后,因登记注册门槛降低而引发的登记注册业务量骤增、工作人员的压力过大等问题,注册分局结合各区分局的实际情况,迅速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有效维护注册大厅的办公秩序,确保企业正常办事。

  疏导价格矛盾确保价格稳定解决热点问题

  市物价局创新价费管理模式

  2006年,市物价局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积极探索创新价费管理模式,适时适度制定或调整了瓶装燃气和管道燃气价格、停车场收费政策,积极推进公交票价、水价、电价、天然气价及垃圾处理收费改革,为促进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价格政策支持。

  及时有效调控民生价格

  为稳定我市燃气价格,市物价局加强对燃气价和供应情况的监测工作,特别是在液化石油气价格大幅波动时,该部门对已放开的瓶装燃气价格实行干预措施,稳定我市瓶装燃气价格。

  2006年3月25日和5月24日,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先后两次发出调高成品油价格文件,市物价局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供应及社会反映等情况的监测。为缓解油价上涨对出租车司机造成的经营压力,该部门适时出台特区外出租小汽车燃油附加费政策。

  为稳定房价,市物价局与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共同拟定并经市政府同意发布了相关意见,以加强对各类政策性住房的政府指导价管理,及对商品房价格实施监测和预警,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加大对恶意哄抬房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房地产价格秩序。

  探索创新价格改革新模式

  在水价、停车场收费、有线电视收费等社会广泛关注的价费问题上,市物价局积极探索创新价格改革新模式,合理制定新的价费标准,取消或调降不符合深圳实际的价费。

  为缓解城市中心区道路交通压力,市物价局创新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区分停车场类型、区域、停车时段等情况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节停车需求,引导车辆出行。

  为推进公交价格改革,该部门对宝安、龙岗两区城郊短途客运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管理,促进企业竞争,解决监管难题。

  为推进数字电视转换工作,该部门切实完善有线电视相关收费政策,全面取消初装费。

  该部门对污水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合理制定不同企业的污水处理费支付标准。

  该部门还放开部分形成充分市场竞争的价格,不断完善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如根据汽车驾驶培训市场已形成充分竞争的实际情况,将相关收费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管理;为促进资信评估行业竞争,将资信评估业务收费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管理。

  逐步解决民生价费问题

  去年以来,市物价局对教育收费、药价、医疗服务价格、景点门票价格等多项与市民利益息息相关的价费进行规范管理,减轻市民负担。

  物价部门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从2006年秋季开学起,调降18家实际收费低于政府定价的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标准,平均降幅23.3%,每学期涉及的降价金额为1294.3万元;在全市实行教育收费定期查询制度,对未执行政府定价的民办中小学校依法查处。

  在省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出台前,加强我市过渡期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在过渡期内,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暂按不超过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方案规定的价格执行;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规定外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暂按实际进价顺加15%的规定执行。

  出台《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定价形式、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确定原则、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预决算公布制度、审核审计制度等十个方面作出改革。

  对于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游览参观点,对宗教人士实行门票价格优惠;调整仙湖植物园古生物博物馆等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

  制定殡葬用品价格,开展公墓价格调研,进一步规范殡葬价格行为。

  妥善解决我市天然气转换过程中有关燃气设施置换费用问题,置换费用由政府负担,为消费者减轻负担约2.8亿元。

  2006年3月15日,工商部门在华强北举办“维护消费者权益”主题活动。

  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市物价检查所当好价格“包公”

  针对春运价格、停车场收费、通信行业及商业促销环节价格欺诈等市民普遍关心、投诉较多的价费问题,市物价检查所从去年初开始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检查行动,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并取得良好成效。

  去年以来,市物价检查所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运价格、制止商业促销环节价格欺诈行为、制止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燃气价格、石油价格、化肥价格、电力价格、出租小汽车收费、殡葬服务收费、停车场收费、国庆市场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秋季教育收费等13项专项检查,规范了相关行业的价格行为,有力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在打击商业促销环节和通信行业价格欺诈两次专项行动中,全市累计查办价格欺诈案件25宗,罚没入库27万元。查处价格欺诈案件的类型多样化。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模糊赠送、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标示价格与实际不符、误导性或欺骗性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价格检查部门坚决进行了查处。

  经过近3个月的调研,“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于去年8月全面启动。据了解,我市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主要包括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企业和进景区,活动涵盖商业、教育、医疗和旅游等社会关注的热点行业。目前正在进行试点工作。另一方面,市物价检查所去年继续深入开展价费公示进社区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去年7月,市物价局被评为“全省价费公示进社区先进单位”,福田区益田村、南山区鼎太风华2个小区被评为“全省价费公示进社区先进示范点”。此外,明码标价工作也取得新进展。一是规范了公交和长途客运服务收费。2005年,市物价检查所与市交通局在宝安、龙岗两区组织开展了公交服务及长途客运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工作试点,分别对大巴、中巴、的士和站台、场站的明码标价做出规范。在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该部门于去年7月在龙岗组织召开了工作现场会,推广宝安、龙岗两区的经验做法。二是停车场收费明码标价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为配合我市新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出台,督促经营单位及时做好明码标价牌的调整和更换工作,全市共监制、更换标价牌4000多块,停车场收费明码标价工作进一步规范。

  本版撰稿深圳商报记者肖健实习生范一茜

  本版摄影深圳商报记者范国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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