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咨询货币分房标准何时提高,广州国土局局长乐观作答:
货币分房标准很快有佳音
2007广州市两会
“这些事情很快就有佳音!”
——简文豪称,7份文件已上报省政府,这7份文件牵涉到的货币分房政策要解决的几件事:补贴标准问题,异地调动问题,公积金缴纳比例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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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现有的公房住宅有50%以上被转租。”
——简文豪称,政府提供“公房”的目的是为了真正解决居民住房困难。然而,有的生活条件已改善、买上新房的原公房居民,通过转租公房赚取租金。
本报讯在昨日的广州市两会上,有人大代表提出疑问,广州经济发展这么快,但货币分房的标准却一直没有变过,什么时候会提高标准呢?
对此,广州国土房管局局长简文豪表示,广州的住房货币分配制度的确多年都没有改变,广东省的政策也多年不变。去年11月20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走访了中共中央国家事务管理局、国务院国家事务管理局,还有北京、上海、浙江、湖北等地的房管局住建办,进行彻底摸查,终于形成了7份报告文件,上交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已经整理上报呈报省政府。
这7份文件牵涉到的货币分房政策要解决的几件事:补贴标准问题,异地调动问题,职务提升后怎么办的问题,公积金缴纳比例的问题,“老人”的补贴分两块到位的问题等。
“这些事情很快就有佳音!”简文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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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公房收回用于拆迁安置
“全市现有的公房住宅有50%以上被转租。”简文豪说。
他表示,政府提供“公房”的目的是为了真正解决居民住房困难。然而,对于那些生活条件已经改善,买上新房子的原公房居民,有的把公房转租给别人当仓库,或者转租给亲戚朋友居住,通过转租赚取租金,“这种情况已经很严重!”。
房管局物业管理处的人员已经进行彻底摸查,近期将对所有公房进行一户户摸查,协同公安,工商,城管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以温馨提示的方法,收回公房。这些公房刚好可以和老城区城建改造的过程中所需要的房源面积相符,在旧城改造中不想搬离老城的居民拆迁安置时,这些房源就可派上用场。
土地出让金超收约55亿
国土房管局局长简文豪表示,广州市公房的租金收入每年上亿元,100%都用于旧城改造。
他还介绍,去年广州的土地收入,年初审议预算时是85亿元,但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上午,实际土地收入达到139.82亿元。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全部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市政府在考虑,把超收部分的土地出让金用于“中调”。
“建设新社区的钱已经全部到位。”简文豪介绍,除了媒体热报的金沙洲新社区项目,在荔湾区等老城区也安排了建设新社区的用地,具体位置在中山八路附近的一块大面积地块。本来该地块可以收取大量的土地出让金,但政府已经决定,拿出来建新社区。
简文豪:“单位建房分房”不可能回老路
本报讯广州有地有钱的单位在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建房解决单位内职工的住房问题。这是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日前在参加政协小组讨论时透露的新政策。
跟实物分房不相同
这让不少市民产生疑问:停止了6年的实物分房又回来了?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简文豪在市人大代表荔湾区分组讨论会上明确表示,“从来没有享受过住房分配的‘新人’是否有可能走老路,进行住房分配?这是不可能的。”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单位建房政策与曾经的实物分房有着本质不同,要限户型、限房价、限销售对象,只适用于本单位住房困难、从未享受过住房分配和货币分配的职工。“不是像以前的实物分房制度下,某单位的领导或许一下就能分到300平方米的住房。”
据介绍,单位自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部分。在去年9月底,单位自建房就已和廉租房、新社区一同写进了《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都属于政府保障型住房。
规划中指出,由部队、中央、省属驻穗单位和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单位利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自有土地,按经济适用房规定自建住房,解决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
单位自建房利润不超3%
根据规定,单位自建房户型面积全部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房价利润不超过开发成本前4项之和的3%,供应对象是单位住房困难的职工。而且这些职工应是从来没有享受过住房分配和货币分配的人员。
据了解,目前规划部门已收到铁路、部队自建经济适用房的报建申请。比如今年年初,广州市批准的四个安居工程项目中,有两个位于市区旺地,分别位于海珠区新港中路和荔湾区黄沙大道留庆新横街。建设单位分别是解放军某医院和广州铁路集团羊城铁路总公司广州南岭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都表示,购房资格仅仅面向企业内部员工开放。
声音
“可能造成新的不公”
寒桐(广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韩世同表示,最担心单位自建房会变相成为废弃多年的福利分房制度。“单位自建房可能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没有土地的单位职工就无法享受这一实惠。据介绍,单位集资建房将按成本价出售,大约在3000-4000元/平方米,有房分的职工可以省下几十万元购房款。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
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部队和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房的分配办法,也必须按照目前正在制定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来操作,销售对像严格控制在未享受过实物分房且条件符合经济适用房的适用人群。目前该办法正在制定中,有望今年上半年出台。
比例小不会冲击房价
对广州现在允许有地单位建房,广州社科院科研处彭澎认为,这是与现实的妥协。因为许多老单位历史上曾通过政府划拨的方式得到一些土地,在房改前没有用完,由于房改后不能集资建房,只能出租用做停车场或者花园。
“现在房价高涨,连许多公务员都买不起房,广州政府让单位自建房盘活自己的地块是一种现实的选择。”彭澎指出,如何分配自建房,各单位会有一套自己的办法,比如按照职务、工龄排队轮候。
单位可自行建房的消息出台后,有业内专家预测商品住宅的价格会受到冲击。对此,合富辉煌房地产市场研究部首席分析师黎文江表示,单位自建房在住房建设规划中所占比例很小,不会对商品房构成冲击。据了解,2006年-2010年,广州建设各类住房总量为5350万平方米,而单位自建房只有300万平方米。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方夷敏 王卫国 实习生 康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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