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暄)男子朱某与妻子分居后与刘某同居,后来,刘另结新欢,向朱某支付了6000元“分手费”了结此事。不料,朱某发现,这笔钱中竟有1600元假钞。朱某觉得自己被“愚弄”了,愤而向警方报了案。
据朱某介绍,他是自贡市贡井人。
去年,朱某骑摩托车时摔伤了腿,从此生活起了波澜。朱某称,他养伤期间,刘某突然同一赵姓男子好上了,欲和自己分手。“想到我为她付出了那么多,还和妻子离了婚,我就提出要她赔偿。”朱某称,经协商,对方同意支付6000元“分手费”。
1月18日下午,朱某与姐姐朱英(化名)、刘某和哥哥刘勇(化名)四人碰了头,由刘勇交给了朱英6000元钱。朱某说,回家后清点时发现,“里面竟有10多张假钱。”情急之下,朱某向辖区派出所报了案。
经过警方查证,这笔钱中的确有16张百元假钞,目前已送银行没收。至于这些假钞来自何处,警方目前仍在调查。“鉴于持有假钞的刑事立案标准为4000元,此案尚不够‘格’,但警方可以依据持有人是否有主观故意来进行处理,若有可依据有关法规处罚款或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