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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逃税越来越难

  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曾璐 报道

  近日,南京市地税局发文,要求各家房屋中介机构按月报送出租中介服务信息。下一步,还将对网上房屋租赁进行监控。有关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今后房屋租赁行为将受到税务部门的严格监控。

  昨日,南京市地税局征管处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税务部门只是和公安、工商、街道、房产等部门联合,比对出租房信息。没有专项对房屋中介进行管理,与房管部门的数据进行对照。”他表示,和有关部门联合比对出租房信息只是第一步,第二步就是通过房屋中介机构了解房屋租赁的数据源,至于对网上个人之间的房屋交易管理是第三步。“私房租赁”则是管理的关键。

  如何监控租房人一直是“房屋租赁税”征收的难点。据介绍,现在的房屋租赁行为中,有九成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有些交易在网上或以朋友介绍的方式就成交了,作为税务部门根本无法掌控。这其中,主要问题就在于非住宅的出租交易时,大多需要开具税务部门的发票,而住宅房的租赁交易则大多不需要发票,因此对于个人住宅用户的出租将成为以后监管的重点。

  据南京市税务部门提供的统计信息显示,2005年该市在册管理户2.9万多户,同比增长34%,即有近万户新出租房加入缴税范畴。在册管理面积640万平方米,增长32%;租赁交易额18亿元,增长23%;税收突破3亿元,达到3.07亿元,增长33.48%。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125万元,流动人口房屋租赁管理发证率达97.9%。地税部门的有关人员表示,但是应该看到,房屋租赁税每年呈增长之势,2004年房屋租赁税是2.3亿元,2005年比2004年多了近7000万。

  至于要求中介机构上报服务信息,有中介表示,如果真能执行起来,那么很可能会出现中低档房租金价格上扬。“要么另找不向自己要发票的租客,要么将多出来的税收部分增加到租金中去。”

  (编辑 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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