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岳冠文)“人们把广告比作信息传播的使者、促销的催化剂、企业的‘介绍信’、产品的‘敲门砖’,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我省广告业还是落后的。”昨日,来自娄底代表团的李照华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快全省广告业发展的建议》。
李照华代表在建议中提出,要组成带动我省广告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和航母,遏制媒介广告违法行为。
李照华指出,2005年全省广告业营业额为20.87亿元,在全国排名第15位,在中部6省排名第4位;广告营业额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32%,位列全国第22位,不到北京的1/10,低于新疆、宁夏、西藏、云南、海南等省区。此外,广告业发展中还存在一定盲目性,行业结构不合理,经营秩序比较混乱,虚假广告扰乱视听等。李照华建议,应高度关注广告业特别是大型专业广告公司的发展,鼓励支持有实力的大企业对具有实力的策划创意的专业广告公司参股并购,以组成带动我省广告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和航母。建议制定广告信用的具体评价标准和广告企业分类监管办法,完善各项广告信用惩戒制度。实行对广告市场主体广告失信行为公示和曝光制度,定期公布日常广告监测信息,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向社会发出违法广告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同时,建议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细则,切实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遏制新闻媒介广告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