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银监会了解到,为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力度,国务院日前批准成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同时批复下发《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明确了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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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林业局、法制办、新闻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组成,并邀请中宣部、高法院、高检院等18个部门和单位参加。银监会为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部际联席会议可根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际需要,通知相关部门加入部际联席会议。
部际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具体包括:研究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起草、修改建议,为及时、准确、有效地预防、认定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保障;组织有关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性质认定,由有关部门依法作出认定结论,重大案件的认定意见上报国务院等。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主要体现在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性质认定、处置善后、汇总报告以及打击非法集资的法规建设和宣传教育等方面。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05年以来,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呈蔓延之势,从事非法集资的公司和个人不断增多,募集范围越来越大,非法集资活动蔓延速度明显加快。2006年1至11月,全国公安机关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653起,涉案金额263亿元;立集资诈骗案件841起,涉案金额18亿元。
《国际金融报》 (2007-02-05 第01版)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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