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停车管理公司垄断收费遭质疑
法制网记者 储皖中
“昆明驿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一年高达5000万元的停车费哪里去了?”在最近召开的云南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小组讨论会上,民进中央委员、民进昆明市委名誉主席徐声英一语惊人,激起在场委员的强烈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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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昆明驿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隶属于昆明市国资委和财政局,该公司注册资金为10万元。自2005年4月以来,驿通公司开始垄断收取昆明市区道路临时停车费,一些狭窄的路段因设临时停车位造成道路更加拥堵,严重干扰了市民的生活,受到媒体的强烈质疑。
据当地媒体调查,仅昆明驿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在五华区就有收费员300人,以每人每月最低发出350张停车票、每张票5元计算,在五华区全年收取的费用可达630万元;2005年昆明市交警管辖的车位为1600个,涉及市内37条街道,如今随着城市范围的扩大,停车位已达2000个,而且停车费也在不断提高。
据2005年不完全统计,仅昆明一环、二环内临时停车收取的费用每年就达5000万元,而这些停车费的去向则成为人们无法了解的秘密。面对质疑,驿通公司曾经声明,其收取的费用都已上交市财政,而昆明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则明确表示,驿通公司的收费从未上交到市财政,如果该公司说他们收取的停车费上交到财政了,请他们拿出证据来。
一个以权力机关为靠山的股份公司,利用城市公共场地垄断性收费,其法律依据何在?其收取的费用该不该上交国库?云南省政协委员武克钢就此发表评论:现在最令人担心的是,一些“特权”部门将部门利益与国家利益捆绑在一起。这种为部门利益划定“自留地”以自肥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也腐蚀了权力机关本身,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
编辑点评
机动车停放和收费问题一直为人诟病,根本原因在于相关法律缺位。昆明市民的质疑之声来自对停车经营暴利的猜测,问题的本质在于:谁有资格收取停车费?
一个简单的公理:谁所有谁受益。无论何种停车费,基本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了解这个区别,我们才能搞清停车费真正的权属和分配。
市区属公共场所,所收取的土地使用费应归国家所有。政府作为管理者授权给某组织代为收取时,应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由符合资质的企业公开竞标。我们不禁要问:驿通公司的垄断地位是否合法?巨额停车费没有上交财政,又去了哪里?
我们期待政府作为的同时,也提醒大家提高权利意识,遇到类似情况,不仅要求其出具合法的收费证明,更要索取正规发票。(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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