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6日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出租车司机遭到抢劫可通过交通违法报警,此类行为在刑法里属“紧急避险”。
余新民说,当出租车司机受到犯罪分子不法侵害时完全可以通过违法自救保护自己,比如闯红灯、走禁行车道,甚至逆行,以免受到犯罪嫌疑人的侵害。
他指出,出租车司机被抢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发案率比较高,近年正在逐年下降。但是,这种犯罪在一定的范围内,在某些地区和一段时期内,还有阶段性的反弹,需要公安机关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包括宏观措施和微观措施。
据悉,日前河南警方建议,出租车司机在遭到抢劫的时候,可以采用一些交通违法方式,比如闯红灯或者走禁行路,这样的情况可以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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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必破”不会造成刑讯逼供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我国公安机关提出的“命案必破”目标不会造成刑讯逼供。
余新民指出,我国公安机关从制度上尽量减少和杜绝刑讯逼供的发生,主要措施包括:要求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后,只能在看守所讯问;对命案的讯问要进行全程的录音录像;实行严格的错案追究制或者违法追究制;实行社会的违法监督,包括社会的违法监督。
命案破案率创历史新高
余新民说,2006年我国侦破命案工作达到较高水平,破案率再创历史新高。
2006年,全国8类命案破案率达91.40%,全国有25个省(区、市)破案率超过90%,其中破案率最高的江苏省达95.38%,像北京这样的国际大都市破案率也达到89.40%。
余新民介绍,从发案情况看,全国命案发案呈逐年下降趋势。全国8类命案发案数在2005年比2004年下降6.2%的基础上,2006年又比2005年下降了8.2%。
余新民表示,全国公安机关要继续坚持“命案必破”理念,保持“命案破案增多,发案减少”的强劲势头,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做到不出一起冤假错案。
“灭门惨案”数同比降63%
余新民说,“灭门惨案”是我国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重中之重,2006年发案数比上年下降63%。
据他介绍,“灭门”案件是指杀死被害人全家,或者杀死在场全部人员的案件。
2006年,全国8类命案破案率达91.40%,全国有2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破案率超过90%。2006年命案破案率低于85%的是西藏,另外,北京、天津、重庆、青海、甘肃、广东等地的破案率在85%至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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