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我国内地市场上大量的过剩流动性资本将面临一个全新的、富有挑战性的投资机遇———“乡村金融业”。各类境内民间资本,最低投入100万元就有望注册成立股权明晰的村镇银行,从事放贷等金融业务,这是我国金融改革历史上一次全新的突破。
日前,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在全国合作金融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国家鼓励其他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到农村设立机构发展业务,同时还支持民间资本、外资到农村投资,开办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上海银监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这一领域的投资主要在内蒙古、吉林、湖北、四川、青海和甘肃等6个试点省进行,上海周边的农村地区不在此次的首批试点范围内。”
业内分析认为:“新规定大大降低了投资者的准入门槛。乡镇的村镇银行最低注册资本仅为100万元。投资者资格的门槛也降低了。境内企业法人只要有良好诚信记录、上一年度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10%以上,且资金来源合法等条件就具有申请资格。”(据《上海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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