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有关专家认为
22日,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适度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吉林省是6个试点省(区)之一。
此文件能给吉林农村经济发展和投资机构带来哪些利好?27日,长春税务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石晶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对文件进行了解读。有利于建立农村现代金融体系
政策:《意见》为新设机构设定了非常低的注册资本。其中,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在乡(镇)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万元;在行政村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
“现在的农村金融机构还不健全,主要还是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对于这种情况,石晶认为农村金融机构建设必然走市场化道路,其中股份制将成为主要发展形式。
“降低注册资本就是降低了建立农村银行的门槛,这对于建立农村现代金融体系是个利好。”石晶认为,农村地区银行金融业的发展,对于农村企业、农户小额贷款都是个好消息。风险与收益成正比
政策:《意见》指出,要适度提高境内投资人入股农村地区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其中,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单一其他非银行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非银行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的入股比例并未提高。
《意见》最重要的突破在于两项放开:一是对所有社会资本放开。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都可以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二是对所有金融机构放开。
“这个信息对于投资机构、投资者来说,是个好的投资信息。”石晶认为,投资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比城市收益高,因为农村许多企业也存在融资难问题,存在一定资金缺口,而且贷款额度一般不大,风险相对来说较小。
“在城市,投资者只能购买银行股票等,而在农村银行金融机构、投资者可以拥有更多的股权份额,也就会收获更多的回报。当然,风险与收益也是成正比的。”(记者寇铁锋石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