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洗衣机突然自燃,还烧着了其他电器和家具。消费者以产品质量有问题为由把销售商告上法庭,索赔各种损失2万余元。前日,消费者称向法院递交了诉状。
前日,记者来到渝中区朝千路7号田兵的家时,他家的墙壁仍然发黄。
田兵回忆,去年10月3日中午两点多钟,正在沙坪坝办事的他,突然接到电话,说他家的房子烧起来了。当他火速赶回时,大火虽已扑灭,但原本温馨整洁的家已是一片狼藉。客厅的一面墙和厨房的墙被烧得只剩下砖头,沙发、彩电被烧,挂式空调被烧得只剩一副铁架,连防盗门都被烤变了形。
去年10月5日,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认定:因洗衣机未拔电插头,长时间处于通电状态,发生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田兵称,洗衣机安装在厕所和厨房之间,插座在厨房外,并没有潮湿现象,而他家临江,通风好,至今他都搞不明白怎么起火的。平时洗衣机没有接通电源,而事发两天前,他用洗衣机洗了窗帘后,因急事外出忘了拔掉插头。
田兵称,洗衣机是成都的一个品牌,是他在2004年4月20日,花399元在棉花街家乐福商场购买的。既然有消防部门对火灾原因的定性,说明洗衣机不符合正常通电情况下的安全要求。他认为,火灾是因洗衣机质量问题引发。事后他找商场和厂家协商过,但都没有结果,为此只有起诉。
对此,重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晏经理称,他们对此案还不了解,法律上的问题需要律师在场才能回答。但火灾究竟是洗衣机质量问题,还是其他问题,这需要法院来认定。既然消费者选择了法律途径维权,他们肯定尊重法院判决。
对于记者提出的“商场怎样对产品质量把关”的问题,晏经理称,他们销售的商品,在上柜前都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检查,凡是进入商场的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经销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企业资质证等相关认证。没有这些认证就不可能进场销售。(记者罗彬实习生 张意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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