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7日威海讯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要求赔偿本是正当的权利,但许多消费者存在着“多要多得”的错误认识,趁机向经营者或厂方漫天要价,甚至是敲诈勒索。近日,荣成市消费者协会就接手了这样一起投诉案。
3月,荣成市民刘某家中的洗衣机自燃导致火灾,卫生间内的热水器、梳洗台以及墙面都不同程度受损。厂方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刘某单方面提出20万的索赔要求,消协工作人员通过调查分析,认为刘某提出的要求缺乏法律依据,因此提出由消协部门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定损,再由厂方按照定损金额进行全额赔付。对此厂方表示同意,但是刘某仍坚持其20万的索赔要求,拒不定损并称如果不满足他的要求,就要通过新闻媒体对洗衣机起火事件进行曝光。对此,厂方一再表示将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和正当途径进行处理,但如果受害者一味坚持通过非正规途径处理此事,并借此提出不合理要求,那么厂方也不会向消费者妥协。由于双方难以达成一致,一度陷入僵局。
消协表示,如果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滥用索赔权一味漫天要价,甚至对经营者进行要挟,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最终损害的还是自己的合法权益。王玉秋王晓丹姜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