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殷文静 实习生 朱珠 通讯员余言)一名个体客运司机不顾路面积雪“超速驾驶”在南京机场高速公路上,最终导致该车失控,酿成1死3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今年1月,肇事司机以机场高速公路管理方侵权为由,将其告上雨花台区法院。
去年2月6日凌晨2时,个体客运司机周某满载着10名乘客,顶着漫天风雪,在南京机场高速公路上由南向北飞速行驶着。后车子突然失控重重地撞向公路左侧护栏,翻倒在地上。周某好不容易爬出车外报了警。待救援人员赶到后,多数乘客被抢救出来,其中4名乘客受了重伤。救治过程中,其中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另3人最终脱离生命危险。
经交管部门鉴定,该起事故为车辆超速行驶所致,周某应负全责。去年10月,其中两名受害人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各项费用16万余元。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周某一次性赔偿两受害人各项费用共计10万元。当月,法院又以交通肇事罪,从轻判处周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周某被判有罪后,他以“机场高速公路管理处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此次交通事故对他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43万余元。
周某诉称,机场高速管理处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在雨雪天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及畅通,未履行应尽职责和义务。而当天气候恶劣,被告也未通过显示屏告知驾驶员“限速”等信息。在高速公路存在积雪的情况下未及时洒融雪剂,导致当天路面“不符合安全驾驶条件”。所以被告存在侵权。
被告机场高速辩称,封闭高速公路属于行政行为,由此引发的纠纷不属于民事纠纷。另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封闭公路由省公安、交通部门共同商定,高速公路是否封闭由省一级部门决定,公路管理方已依照法定职权,实施了相关行政行为。此外,机场管理处又提供了事故当天已发布“限速60”的证明。
此案开庭当天经法院调解,原告最终因认识到自己证据不足、且事故责任重大,提出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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