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春强是牡丹江市西安公安分局消防科科长。入伍15年来,他仅5次回过老家密山与父母团聚。当其他人都沉浸在春节的喜庆当中时,却是于春强与他的战友们最忙碌的时候。
1992年,刚刚从当时的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建筑专业毕业的于春强应召入伍,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消防战士。
平日里的工作,让于春强深深体会到底层市民的生活困难,他总是尽可能地帮助他们。去年6月18日,牡丹江市宗圣经贸有限公司原厂房发生火灾,致使其南侧毗邻的一栋7层住宅楼多户居民阳台、窗户被大火烧损。于春强在处理火灾事故的过程中,了解到曙光四号楼居民在火灾中损失很大,而他们向这次火灾责任方讨要赔偿十分艰难,于春强便主动地承担了为民“讨债”的责任。经过长达两个多月的交涉、调解,8月底,火灾的赔偿款终于交到受灾户的手中。群众用“三个想不到”表达激动心情:想不到消防科这么热心为民办事;想不到这么快就领到赔偿款;想不到这件事解决得这么圆满。曙光四号楼全体受灾居民自发集资定做了写着“大火无情人有情,为民排忧见真情”锦旗送到西安消防科。
于春强的妻子是从事物业工作的,经常会忙于处理居民遇到的琐事,有时候甚至比于春强还要忙。但即使这样,妻子对于春强的工作还是非常的理解和支持,这对于春强的工作有着莫大的帮助。
于春强承认,入伍15年了,回老家密山与父母过年的次数屈指可数。他估算了一下,这些年仅回家5次,还都是在过了三十之后回的家。想到这里,他的愧疚之情油然而生。但想到自己身上的重任,于春强“舍小家、顾大家”的信念不敢有丝毫放松。每年春节期间,都是于春强和他的战友们最为忙碌的时候。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的火灾,都令于春强脑中时刻绷紧着一根弦。
今年,于春强又无法回家过年了,只要节日期间辖区内没有火情发生,对于春强来说,就是再高兴不过的事情了。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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