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车不让人之后,交警又接着开始抓人不让车了。要说,在啥情况之下应该车让人或者人让车,是个常识问题,只不过每天马路上的情形表明,常识未必能成为常规,出格的人和事由此时有发生。对策,大概除了宣传教育,只有这种处罚教育了。
但愿这样的新举措,能持续相当一段时间,因为立竿见影的,往往也容易“还潮”的、老方一帖的。社会风气要扭转,并不那么立等可取。
如今杭州只是在试点阶段,最好取得经验后再铺开些,因为现在的这几个检查点都固定地设置在人流量较为密集的地方,恐怕检查点不流动、不扩展,其规范约束力就有限,文明交通也就难以取得成效,成为常态。相较于对车不让人的处罚,这人不让车的5元钱处罚的力度够不够大,恐怕也是因人而异的。也许,随着整治的深入持久,处罚力度也应该在依法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才是。当然,这也很可能对执法行政带来一定的困难。但关键在于常态不是那么容易取得的,这显然是个相当高的指标。
如果这项工作能给社会公众以这样一个清晰的感觉,即杭州从此开始不可逆地整肃交通秩序了,以后只会越抓越紧了,大家的交通行为也越来越规范了,那才初见成效,常态的可能性因此才得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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