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报采取实名制;只有纳税者本人才能查询自己的申报信息。记者昨日(15日)从广东省地税局获悉,为消除高收入者在自行申报过程中担心个人信息泄露的心理,该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对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工作的规定(试行)》。
纳税人担心露富
从2007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要自行纳税申报。而在当前社会利益相对多元、社会矛盾相对多发的特定历史时期,据最近广州市和深圳市两地对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个税自行纳税申报情况的调查显示,部分纳税人担心纳税信息外露,从而持观望态度。
为此,广东省地税局出台《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工作的规定》,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信息保密问题作出详细的规定,使得纳税人不用再担心自行纳税申报会被信息披露,从而让纳税人吃下了定心丸。
申报信息本人才能查询
《规定》表明,纳税人可采用网上申报、上门申报、邮寄申报的方式进行纳税申报。申报受理后,只有纳税人本人才能查询自己的申报信息。
《规定》还规定了行政、司法部门申请查询的具体操作程序。主管税务机关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受理单位查询的,经审查,申请人符合查询条件的,可向其提供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提供纳税申报信息以申请人提供的司法或者行政文书要求的内容为限,一般由申请人自行摘录。通过查询获得的纳税申报信息仅用于查询单位查处案件。最大限度地控制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的外传。
税务人员泄密追究法责
《规定》要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严守保密工作纪律。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者传播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对违反本规定,在受理、录入、归档、保存纳税人申报资料过程中泄露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的,因重大过失致使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被窃取或者盗用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编辑:付昱)
(责任编辑: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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