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宇华)今天,由《广州日报》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共同举办,为时近两个月的“广东和谐家庭”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活动将在广州、东莞、佛山、江门、中山、珠海、惠州、韶关、阳江九地选拔出“模范和谐家庭”12个,“和谐家庭”50个。
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独家赞助本次“广东省和谐家庭”评选活动,并为“广东省和谐家庭”赠送总额为6000多万元的保险保障。
“广东和谐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一、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 安居乐业;
2.勤劳进取 诚实守信;
3.尊老爱幼 家庭和睦;
4.邻里团结 互相关怀;
5.诚实守信 信用良好;
6.热爱公益,奉献爱心。
二、奖项设置
1.参与奖:10万个家庭。每个家庭可获得精美纪念品一份;
2.“和谐家庭”入围奖:3千个家庭。每个家庭可获赠新华人寿保险公司2万元的保险保障;
3.“和谐家庭”奖:50个家庭。颁发证书,每个家庭可获精美礼品一份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10万元的保险保障,并参加颁奖典礼。
4.“模范和谐家庭”奖:12个家庭。颁发证书,每个家庭可获精美礼品一份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20万元保险保障,并参加颁奖典礼。
三、评选方式
符合评选标准的九地家庭,在2007年2月28日至4月30日期间,以自荐或被推荐的形式参加评选,填写评选报名表(复印件无效),并提供家庭及成员的有关资料。由所在单位或街道、村委、居委或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推荐人签署意见,交到当地的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参加所在地市的评选,再参加全省的评选。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各地市的机构在所在地妇联的组织和指导下负责收集、汇总评选报名表,并做好当地评选和全省评选的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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