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欣弗”受害人,同样选择运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然而得到的结果却大相径庭。
昨日,大连“欣弗”受害人状告包括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三被告被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而这一结果却让此前在上海遭到法院驳回的10名黑龙江欣弗受害人觉得更加委屈,进而选择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
而黑龙江受害人代理律师陈永飞更向记者透露,目前,包括上海、大连、山东、内蒙古等地的受害人欲结成诉讼联盟,共同起诉三家华源公司。
大连立案声援上海
2月15日,大连欣弗受害人和代理律师赵通到大连甘井子区法院起诉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三名被告。同时,赵通律师也表示这一举动也是对在上海“碰壁”的黑龙江欣弗受害人的支援。也正因为这样,大连案件的受理与否就变得十分关键。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在欣弗药品的包装、药瓶上,药品说明书上都载有公司名称,因此两个单位均可以作为被告,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商标在欣弗药品的包装、药瓶上,药品说明书上都有使用,因此也可以作为被告。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对此表示认可,所以予以立案受理。”赵通表示。
黑受害人将向最高法院申诉
“此案的受理说明了上海浦东法院不予受理以及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浦东法院裁定是不合理的。近日,黑龙江10名受害人将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对上海欣弗案进行提审。”昨日,黑龙江欣弗受害人代理律师陈永飞告诉记者。
2006年12月4日,“欣弗”事件10名黑龙江受害者到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起诉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3家企业。
然而,浦东新区法院却作出了一个令人颇感意外的裁定,认为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生产企业,不能成为被告而驳回起诉。随后,10名受害人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但该法院以同样的理由维持一审裁定。此后,这一案件也陷入了僵局。
“我们认为,依据司法解释,三家华源公司均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劣药欣弗的生产者,均能成为被告,而此次大连甘井子区法院的立案就是有力的佐证,更坚定了我们的信心。我们会继续申诉。”陈永飞表示。来源:北京商报(肖玮)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