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
民建中央:提高全社会反商业贿赂的积极性
商业贿赂之所以有恃无恐,重要原因就是商业贿赂已经渗透到了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各个系统、部门与环节,其巨大的利益诱惑使意志薄弱者难以抵挡而就范。
因此,必须加强法制系统工程的建设:一是加大财务会计法规的实施力度,对违犯财会法,对账外暗中运作账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制裁;二是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三是建立政府官员和国企官员的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四是建立政府财政统一支付制度;五是推进行政许可法的全面实施,对行政许可项目不得随意增加,对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六是建立举报人重奖制度,可仿效国外立法将商业贿赂受益者的受益额的50%或更多用于奖励那些实名举报者,以提高全社会反商业贿赂的积极性。 (王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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