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
为"4%"目标实现制定"时间表"
作者:贺春兰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周洪宇在今年"两会"提交全国人大的议案中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应尽早达到GDP4%"的目标设计时间表。
教育部部长周济于2006年3月1日在国务院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一定在"十一五"期间,在本届政府任期内,逐步把中国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的比重提高到4%的水平。因此,2010年应该是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目标的时间表。
周洪宇指出,从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趋势看,达到4%的目标是完全可行的。1999年至2006年,我国经济总量翻了一番多;财政收入增长率更是高达20%以上,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预期高达3.9万亿元,增幅达24%。财政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将保持稳步增长的势头。因此,国家完全具备在2010年实现4%目标的财力。
从数据的实证分析看,根据逐年增长的原则,我国是否具备在2010年实现4%目标的财力呢?
为了在2010年达到4%的目标,我们可以设定,即使2006年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仍然保持2005年的2.82%水平,而后按照每年递增0.3个左右的百分点的速度提高。由此制定4%目标实现的时间表,设定的各年度目标值。
建议自2007年起,到2010年四年内,中央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的比例,每年按同口径至少能比上一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到2010年时与2006年相比,争取至少共提高四个百分点左右。与此同时,省级政府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每年平均增长至少两个百分点;省以下各级政府(贫困地区除外)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每年也能平均增长至少两个百分点。
建议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按照每年递增不少于0.25个百分点,最好0.3个百分点的速度提高,在2010年达到4%的目标,使我国的教育经费在现在每年5000亿元左右的基础上翻一倍,达到一万亿元左右的总额。
此外,鉴于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没有完全摆脱"穷国办大教育"的困境,完全靠国家出钱办教育既不应该也不可能,因此,在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还必须拓宽教育经费的来源,要尽快开征教育税、发行教育彩票和教育公债,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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