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声音
谁被迫交赞助费?
早在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相关意见就明确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要制订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减免有关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可实际上呢?有几个农民工享受到“其子女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教育机会?别说农民工,就连国有企业员工因工作需要调到广州工作并已买房定居,都无法幸免,赞助费、借读费动辄数万元。农民工一年也就是几千元的收入,还常常被欠薪,他们怎么拿得出这几万元的巨额赞助费、借读费?
请政府正视这个问题,使所有的中国公民都享有公民的权利!使所有的祖国花朵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广州读者 杨岳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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