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陈雪英建议
禁止名胜“圈地”收费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王雷、夏杨、张军、尹安学、李宜航、陈晓鸿报道:针对许多地方以开发旅游资源或保护名胜古迹为名,实行“圈地”收费的现象,全国人大代表陈雪英建议以立法形式禁止“圈地”收费。
在这份《关于禁止“圈地”收费的建议》中,陈雪英说,崂山、庐山、泰山、黄山、普陀山、张家界等地,均有“进山收费”、“上岛收费”的现象,到了山中、岛中,地区中的景点或名胜古迹,则再度收费,形成费上加费的现象。“圈地收费”的行为有愈演愈烈趋势,群众极为不满。有人甚至提出疑问:“没钱的人是不是一辈子都无法欣赏祖国的大好河山了?”
建议中说,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即使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山岭或区域也只能是极少数的、经人大授权批准的自然资源。在公民或纳税人需要“交费”才能进入之处,也必须将收费及开支情况公示于众。
陈雪英提议,用立法手段来限制“圈地”运动,已被“圈地”的自然或人文资源,经规划后,应归还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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