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起,庐阳区召开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标志着该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正式开始。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主要是全面摸清家底,建立资产监管系统,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包括: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与财政部门存在经费缴拨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收入纳入财政国库或专户管理的单位;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自收自支单位、社会团体。(仲伟张旭梅)
来源:
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