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美国一名网络博客写手几个月前由于不愿向警方交出他所拍摄的犯罪行为录像带而锒铛入狱。这一事件在美国引起了人们对于网络新闻道德的讨论。
乔什·沃尔夫现年24岁,是一个写博客的老手。2005年八国集团首脑会议期间,沃尔夫在旧金山拍摄了旧金山市民举行抗议示威的场面,其中有很多是民众和警察发生冲突的场面。
在那次抗议活动中,一名警察被几名抗议者用棒球棍和水管打破了头,抗议者还试图引燃一辆警车。警方随后介入调查,共有3名抗议者因此被逮捕并受到指控。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旧金山联邦检察官办公室注意到了沃尔夫拍摄的这些影像。他们要求沃尔夫交出全部录像带,并且在法庭上就烧毁警车一事作证。
尽管沃尔夫并不是记者,但他却以“保护新闻源”为理由,拒绝交出这盘录像带,同时也拒绝在法庭上作证,因此被有关方面投入监狱。直到目前为止,沃尔夫已经在监狱中度过了6个月,成为博客出现以来为“保护新闻源”而坐牢时间最长的写手。有知情人士透露,如果沃尔夫仍然拒不合作,他可能最早要到今年7月才能出狱。
当地媒体评论说,沃尔夫的被捕显得不伦不类,此前,西方国家因为拒绝透露新闻源而遭到逮捕的通常是一些新闻记者。例如在泄露美国中情局特工身份的“特工门”事件中,美国《纽约时报》的记者朱迪思·米勒就因为拒绝透露是谁主动向她透露了特工的身份而入狱。但沃尔夫本人并不是记者,只是一个博客作者,他也因同一原因而入狱,这引起了很多人的思考:网络消息的发布者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来行事?
韩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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