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3月12日,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开展了电信业“诚信服务,放心消费”专项活动,加强本市电信业的诚信建设,切实解决电信服务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维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电信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整体提高,在全社会树立电信行业的良好形象,营造诚信度高,用户满意的环境,构建和谐电信业。
本市移动、联通、网通、铁通、电信五大电信运营企业纷纷作出承诺,重点解决收费及资费、营销管理、服务履约、技术管理、信息内容、投诉处理等方面的问题。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制定“诚信服务、放心消费”行动方案,在本企业内部深入开展诚信建设,在经营中牢固树立诚信的观念,强化用户利益至上的信念,全力营造企业诚信、用户放心的和谐消费环境。
一、收费及资费问题
1、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模糊资费构成;
2、单方面改变与用户约定的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3、在开办的各类电信业务中,特别是增值电信业务中,强制服务并收费、诱导或欺骗消费、虚假宣传和乱收费等价格欺诈行为。
二、营销管理问题
1、业务规定不符合信息产业部的相关规定;
2、故意隐瞒限制使用条件;
3、未经用户自主选择并确认,单方面开通电信业务并强制收取服务费用;
4、对代理、经销商监督管理不利,造成代理、经销商发生的服务问题。
三、服务履约问题
1、在电信服务协议中,电信运营企业与电信用户责权利不对等;
2、未对有效期、资费等必须协议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3、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单方面违约行为。
四、技术管理问题
1、未采取必要的技术管理措施,保障服务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2、业务管理平台不完善,增值电信业务未全部纳入统一业务管理平台,造成部分增值电信业务疏于管理;
3、未严格执行“二次确认”等有效技术管理规定。
五、信息内容问题
1、传输和传播国家明令禁止信息内容;
2、信息内容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传播先进文化方向相违背。
六、投诉处理问题
1、用户投诉受理、处理专门机构,专业人员和专用渠道不健全;
2、用户需求和建议不能及时响应,用户咨询和投诉不能及时处理和答复;
3、在处理用户投诉过程中,推委、回避责任,不按规定和承诺向用户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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